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般认为构成工伤需符合三个基本要件,即“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到事故伤害”。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及平衡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角度综合考虑,在“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这三要素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是核心要素。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对于发生的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作原因”这一基本核心要素,一般都要认定为工伤,即使事故伤害的发生不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之内;反之,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即使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受到事故伤害,一般也不宜认定为工伤。
根据上述原则,某甲在下班抵家后又返回公司,在第二次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法院认为单位应对甲不是因工作原因回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因公司举证不能,法院认定甲折回公司是因工作原因,认定第二次回家途中属于合理的下班途中,认定工伤。
同样乙在下班后离开公司先到同事家吃饭,后回到公司,在第二次从公司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乙自认返回公司是到宿舍休息。法院认为乙在第一次离开公司到达同事家时,他已经走完下班经过的合理路途,之后的活动均应是下班后的其他事项。其回单位休息再回家,已不属于下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亦无法与工作原因相挂钩,因此,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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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受伤和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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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伤认定标准:上下班途中受伤如何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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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下班遇车祸被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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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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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后回家的路途工伤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能否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5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因而,请假后的往返公司与家之间的路途属于“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原意是指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的“家”的界定,考虑到“上下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应做扩大化理解,采用合理化的标准,而不是仅限于认为“上下班”就是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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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2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过程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否认为工伤的,就要进行举证。职工可以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情鉴定书、劳动合同等的证据。在工伤认定中,劳动者仅需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有受事伤害的事实即可,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故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劳动部门举证,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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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到工伤,怎么认定,上下班途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7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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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不能认定为工伤?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六)在上下班途中,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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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撞上限宽面部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3下班途中撞上限宽面部受伤,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遭受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火车事故伤害撞伤,经公安机关、铁路运输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撞伤,符合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