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动,第三者保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24:17 253 人看过

随着家用车的普及,二手车交易频繁,如果机动车买卖,车主变更,但当事人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转让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保险公司有责任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化的,保险公司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尽管如此,还是建议大家在买卖二手车时一定要办完所有的变更手续,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何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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