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调解书的是哪个人民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0:20:55 154 人看过

调解书执行的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对财产部分进行执行的,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执行其他义务的,应当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在执行调解书时,必须根据调解书的内容确定由哪个法院进行执行。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时间为2年,也就是说,你在裁决书生效之后,2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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