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办理所需资料
各汇缴单位在编制公积金汇缴清册时,应按《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样表)所列内容填写,表册填写完整、正确、印章齐全。“本月工资额”是指本月单位所有缴存人的工资总额。“上月缴存金额”是指上月本单位缴存的总额。“个人”“单位”栏均按相应比例四舍五入计算到元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须按A4纸打印,不得手工填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对《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单位账号”、“职工账号”(第一次汇缴填写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个人”、“单位”、“合计”、“本页小计”、“汇缴总额”等逐项进行审核,无误后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开具《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凭证》。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2%(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之和原则上不得高于25%)。
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所需资料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自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日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办理所需资料
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公积金管委会授权的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比例或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所需资料
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工作调离本市区域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向本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移的申请。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市公积金中心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五、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办理所需资料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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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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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成都要缴纳哪些资料啊?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9城市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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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能否补缴?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漏缴或少缴职工以前年度(月度)的住房公积金,应从发生漏缴或少缴的首月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第一、二、三联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银行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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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12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那部分,只要不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和基数,则不需要并入工资收入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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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办理存量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81、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房地产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 3、评估报告; 4、过户后的产权证、土地证; 5、首付款凭证; 6、个人信用报告; 7、住房公积金卡; 8、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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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住房公积金不同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的以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去查询自己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存额。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的时候将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