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06:16 302 人看过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误区如下:

1、试用期内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错用竞业禁止和脱密期条款;

3、员工辞职应经单位同意或批准,否则属违约;等等。

一、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单位可以在劳动聘任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由于企业部分员工常常对企业的经营和技术情况了如指掌,员工在跳槽后也往往选择与其以前形成的业务特长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一旦在跳槽后从事这些职业,不但易于成为原就职企业强劲的竞争对手,而且由于自身的便利和业务的需要,往往会情不自禁地使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为防止出现这种局面,西方国家率先将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移植到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保护中来,从而形成竞业限制。企业开始采取与员工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办法,以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

二、自离跟辞职有什么区别

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

1、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2、待遇不同。辞职会取得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

3、主体不同。辞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离的主体只是劳动者。

三、自离的后果比较严重,具体如下:

1、自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如果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总之,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五、试用期没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当事人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试用期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2、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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