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01:43:52 112 人看过

一、政务公开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政务公开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等可以认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复议后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与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大体相同,需提交载明相关信息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

行政拘留是由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n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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