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2 00:44:47 370 人看过

一般的涉外案件则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即争议标的额大的涉外案件;案情复杂的涉外案件;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案件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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