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涉港澳台华侨离婚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20:14:14 424 人看过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

二、办事事项名称

全市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离婚登记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22220199

监督电话:22220358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万寿路七十六号(原市委大院内)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1、《民法典

2、《婚姻登记条例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4、《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5、《关于规范我省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等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的还需带首页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各提交2张2寸(长宽3.5cm×4.5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红底或蓝底);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除应提交本人的结婚证等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九、申请表格

当事人符合登记资格的,当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等;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广东省婚姻登记价格实行国家民政部的统一规定,每对收取工本费9元。

十、办事的程序

婚姻登记申请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取号

申请人提交相关证照材料

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

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打印处理表、证书

申请人缴纳费用

婚姻登记申请人宣誓

颁(发)证书

小贴士

婚姻登记咨询请拨:9699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

下午:2:00——5:30

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寿路七十六号(原市府大院内)。

十一、事项有效期

离婚证等在婚姻状况持续期间长期有效,无需年审。

十二、受理时限

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符合婚姻登记审查条件的,当场办理。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和国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收费统一为9元/对。

收费依据:

1、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统行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

十四、投诉电话:22220358

十五、备注

特别说明: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同时适应加入WTO的形势需要,切实保障来华投资的外商、港澳台人士以及响应国家号召回国发展的华侨的利益,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双方均为外国人,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当事人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具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受理”;“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当事人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具有相应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或双方均为出国人员,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出国人员出国前户口所在地具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十六、申办对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登记相关文章
  • 回国定居落户登记(港澳台、华侨)
    办理条件获准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办理材料回国定居落户登记(港澳台、华侨):(一)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2、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二)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2、批准定居通知书;3、台湾居民定居证。(三)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1、申请报告(本人签字);2、《华侨来闽定居证;3、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办理流程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当场办结。办理费用:免费办理地点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2023-05-30
    242人看过
  • 禹州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
    禹州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办理程序:(一)、涉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条件与所需材料1、应具备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双方无配偶;(4)、双方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6)、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所需材料:(1)、涉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①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②香港居民、澳门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及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由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翻查结婚登记记录证明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澳门居民由澳门民事登记局
    2023-05-10
    415人看过
  • 长沙市涉外华侨及港、澳台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及地点
    办理程序:(一)结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二)离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三)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程序:初审――受理――审查――发证(四)撤销婚姻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办理处: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0房)电话:88665441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地址:开福区东风路276号电话:84502080
    2023-05-09
    353人看过
  • 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当事人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分别需要提交哪些证件?(一)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1、国内公民:(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港澳同胞:(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3)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4)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证明;(5)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从内地去港澳时已达法定婚龄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原驻地、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赴港澳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此保证须经公证);(6)离过婚的须持离婚证件;丧偶的持配偶死亡证
    2023-06-11
    155人看过
  • 青岛涉华涉华侨港澳台居民离婚证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的;4.一方当事人户籍必须在青岛市的;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1.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真实;2.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其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
    2023-12-04
    382人看过
  • 港澳台及华侨婚姻怎样离婚
    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如何协议离婚:1、涉外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一方为华侨,一方为中国公民,双方必须到中国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是我驻该国使领馆发的本人护照。双方均为华侨的,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双方均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如双方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国的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国内登记机关提交意见,由国内登记机关审查并登记。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过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且经过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2、港澳、台湾和内地公民协议离婚规定双方到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港澳同胞必须持有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双方这港澳同胞,原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还可以来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一方必须持有中国户籍,且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023-04-26
    481人看过
  • 重庆居民涉外婚姻离婚登记材料(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
    重庆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内地居民:(一)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其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件。)(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一)港、澳、台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二)本人的结婚证。(其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件。)(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5-10
    486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机关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红东路52号市政府联办2楼电话:0991-4634439邮编:830063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石河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46号电话:0993-2011219邮编:832000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伊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伊宁市胜利街142号电话:0999-8086950邮编:835000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喀什市婚姻登记处地址:喀什市人们东路179号电话:0998-2835619邮编:844000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2023-06-11
    243人看过
  • 广州:港澳台和华侨可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登录广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看到,该网站有栏写着热烈庆祝婚姻预约系统新版上线,登录该新版系统看到,不仅内地人士可以预约,涉外、港澳台和华侨也可通过网上进行婚姻登记预约。据悉,涉外婚姻登记仍需到市民政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仍需到市局昨日下午,登录广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看到,广州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改版后全新上线,改版后整个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的风格更加温馨甜蜜。改版后的新系统仍然是分两大类人群预约登记:一类是内地居民预约,一类是涉外、港澳台、华侨预约,记者看到,这两类人群的预约事项都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四大项,但预约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有内地居民才可预约办理。广州涉外婚姻和港澳台人士等的婚姻登记仍然需要去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不像内地居民一样可以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登记。据悉,如果预约后新人要变更信息,要先取消原来的预约再进行操作。
    2023-04-22
    496人看过
  • 淄博华侨以及港澳台居民收养登记
    项目名称:华侨以及港澳台居民收养登记受理单位:淄博市民政局受理部门:淄博市民政局受理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183号联系电话:2180673受理时间:受理对象: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收养子女办理时限: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费用标准:《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1992]价费字349号)250元/件提交材料:华侨应当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护照;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香港居民应当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2、经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证明
    2023-05-30
    108人看过
  • 港、澳、台、华侨在嘉兴办理收养登记指南
    一、登记依据《民法典、《收养登记条例二、登记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三、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华侨收养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护照;2、收养人员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注:居民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二)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
    2023-05-29
    400人看过
  • 港澳和华侨结婚登记相关规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一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复婚与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1、结婚条件(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自愿结婚。2、申请结婚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书样本由婚姻登记处提供);(2)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内地居民:本人的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4)香港居民: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
    2023-05-04
    306人看过
  •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二、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4、一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两张。三、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3、离婚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协议书》“协议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2023-06-14
    222人看过
  • 涉外、港澳台、华侨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并提交《申请出具声明书》。二、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通行证;下同)。三、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四、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五、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
    2023-05-05
    7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 更多>

    #离婚登记
    相关咨询
    • 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6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怎么办理涉港婚姻登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6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国内公民: 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⑵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港澳同胞: ⑴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⑵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⑶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
    • 涉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是什么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3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华侨和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在哪办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 涉港澳台及港澳台居民结婚如何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3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