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低保必须义务干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1:33:25 420 人看过

低保是国家的生活保障制度,也是社会福利制度,根据我国《社会保障法》相关条款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是对社会低收入人群给予生活补助的制度,此项制度是义务制度,因此任何附条件的低保都是不合法的。

一、国家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

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现在国家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到国家高龄补贴。高龄津贴标准:80-89岁低保老人:50元/人·月;90-99岁老人:100元/人·月;100岁以上老人:300元/人·月。

二、低保金被他人领取该怎么办

低保被他人领走,这种情况,对方属于对你的财产构成不当得利,有权要求返还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起诉。有证据证明被他人冒领,可以找派出所处理。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为受损失的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三、异地可以缴纳社保吗

社保可以异地缴纳。

只要在当地开立了社保账户,就可以参保并缴纳社保,而不是非要回原地点缴纳社保。企业职工的社保都是由单位统一在职工的工作地缴纳的,职工到异地其他企业工作,社保要一起转移到工作地,由工作单位统一在当地缴纳社保费用,不能再缴纳原工作地的社保。社保没有转移或职工在异地没有到企业单位就职,想要自己缴纳原工作地的社保是可以的,但是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他保险不能缴纳。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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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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