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区别如下:
1、针对对象不同。更正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即登记申请人针对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错误进行更正,将错的改对;变更登记,主要针对权利登记类型,存在发生变更的事项时申请的登记类型,因后续双方当事人共同合意引发的变更;
2、主观意识不同。变更登记是对不动原有登记持有人或组织进行变更的一个正常程序,是主动行为;更正登记属于正式登记已经完成了,事后进行纠错,是被动行为。
不动产更正登记的目的如下:
1、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物权。物权是一种对世权与绝对权。物权取得、变动需要通过一定方式向外界加以展示。登记就是一种展示的方法。通过登记可以清晰准确地展现出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保护权利人依法取得的物权;
2、维护交易安全。不动产登记后,不动产上的物权归属和内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准确地展现。不动产登记簿具有公信效力。即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归属和内容与真实情况不一致,只要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没有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善意信赖登记簿记载的当事人不动产交易就应当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最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能够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推行各种调控政策提供了决策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更正登记的效果
在确认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登记。鉴于更正登记可能影响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故而登记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这里所言的权利人,应当包括所有因更正登记利益受到影响的权利人,包括了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以及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权利人。
问题在于,此时可能权属证书的记载也存在错误,是否要求申请人同时对权属证书申请更正?我们认为,更正登记仅仅是针对登记簿的记载错误时进行的,而不动产权属证书系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其应当与登记簿的记载保持一致。在登记簿的记载更正之后,权属证书的记载显然与登记簿不一致,从而出现记载错误,在此情况下,不能进行更正登记,只能由登记机构重新发证。因此,《办法》规定,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这里首先强调,确有必要更正权属证书内容的,才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其次,这里所言的权属证书应当做广义理解,包括了登记证明。这就是说,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申请人因更正登记而受到影响的,也应当通知其换领房屋登记证明。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即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登记机构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此外,即便登记簿记载有误,但因其上存在其他权利,登记机构无法更正的,登记机构也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更正登记名词解释,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区别有吗
204人看过
-
机动车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
440人看过
-
户籍登记内容的变更和更正
284人看过
-
如何区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
437人看过
-
变更与更正登记-民族变更
339人看过
-
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是增减页吗
397人看过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
更正登记的效力与异议登记有何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1、异议登记指的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可以不经更正登记直接申请。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2、更正登记指的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3、异议登记与更正登记的区别是: (1)更正登记是为了保护
-
-
质押转移登记和主合同变更登记有何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2办理质押时,质押双方无需提交主合同,如果质押双方认为主合同的变化需要变更质押登记的,需解除该笔质押后重新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
-
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分别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初始登记: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如开发商开发楼盘。 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登记: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
-
共有人变更和减少共有登记的区别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8一,共有人变更的类型 增加、减少、变更共有人三种 二,增加共有人的情况 原产权人要将他的份额一部分转让给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买卖或赠与的形式原共有人视为卖方或赠方,新的共有人视为买方或受赠方,办理变更登记,交相关税费。(受赠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税) 三,减少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少的共有人将他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的共有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按买卖或赠与交税费。 四,变更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