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公司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10:33:25 74 人看过

国有控股公司不代表就是国有企业,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取决于单位性质和是否属于委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

关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国有资金的行为的认定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国有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理论上曾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我国现行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构成贪污罪,也就是说,这类人员可以作为贪污罪的主体。于是有学者把这部分人员归入刑法第93条第2款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即视为准国家工作人员。也有学者提出异议,认为,这一规定是仅适用于贪污罪的特殊规定,不能认为上述人员都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因而也可以成为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其他犯罪的主体。2000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挪用资金罪——笔者注)定罪处罚。可见,该司法解释与前述第二种观点的立场是一致的,即认为上述受委托人员并不因其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就以国家工作人员论,除了贪污罪以外,其不能成为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其他犯罪的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司法解释与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实际上是相矛盾的。因为,如果说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国有资金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话,那么,基于同样的道理,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而这恰恰违背了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事实上,关于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的合理性,理论界也存在争议。从实践情况来看,委托的具体方式有许多种,有授权性的委托如行政委托,也有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委托。在行政委托等授权性委托的情况下,被委托人因该授权而享有一定的管理与经营国有财产的职权和职责,在委托期间,被委托人与委托单位之间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监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将被委托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待,尚可说得过去。但在平等主体间民事委托的情况下,被委托人与委托单位之间只是基于委托合同而产生一般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或监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对被委托人的行为按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犯罪论处,显然是不合理的。刑法第382条第2款对各种委托方式及其相互之间的差别不予区分而一概将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作为贪污罪的主体,实在是有欠妥当。但这一立法缺陷的彻底解决和完善,只能期待未来的刑法修订工作。至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出于合理性的考虑,笔者认为,对该批复中的委托应理解为非授权性质的委托。如果是基于授权性质的委托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国有资金的,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受贿是否属于共犯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受贿,应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自然人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方面,从刑法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因为共犯理论的核心是两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下,要求至少一人必须符合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所有共犯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从而才能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不符合刑法基本理论,实践中也将造成定罪困难。因此,具体到本案,以受贿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由,否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吴某能成为受贿罪共犯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2)犯罪故意方面,行为人之间具有受贿的共同故意,突出地表现在具有利用职权谋利及收受财物的共同意志,各共犯也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
    2023-04-17
    349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受贿是否属于共犯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受贿,应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自然人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方面,从刑法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因为共犯理论的核心是两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下,要求至少一人必须符合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所有共犯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从而才能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不符合刑法基本理论,实践中也将造成定罪困难。因此,具体到本案,以受贿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由,否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吴某能成为受贿罪共犯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2)犯罪故意方面,行为人之间具有受贿的共同故意,突出地表现在具有利用职权谋利及收受财物的共同意志,各共犯也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
    2023-06-03
    133人看过
  • 国有控股公司是否属于滥用职权罪?
    如果是国有控股公司进行滥用职权的话是会构成犯罪的,要看其主观是否为故意,如果是故意的那么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一、刑法规定的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标准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
    2023-02-20
    418人看过
  • 辅警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辅警是合同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实践中也应当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设立辅警辅警可以帮助正式警察进行接警处警、值守、巡逻巡查、维护大型公共活动的秩序,维护交通秩序、调解纠纷及应对突发事件或案件,用于缓解警察队伍警力繁重的压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
    2023-07-06
    441人看过
  • 合同工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合同工。合同工不是判断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而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从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组织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贿赂罪量刑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3-07-05
    317人看过
  • 国有单位聘用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国有单位聘用人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也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务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有四大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家公务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
    2023-02-09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国有控股公司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8
      国有控股公司不代表就是国有企业,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取决于单位性质和是否属于委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
    • 国有控股公司是否属于国有公司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4
      国有控股企业也算是属于国企,但是算是一种不完全由国家所有的企业,按照所占有股权的份额部份为国有并且股权要大于50%以上(不包含50%),与拥有全部资产的国企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 国有控股公司属于国有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为什么呢像银行他们都写着是股份有限公司,后面写着国有控股,这种属不属于国有企业呢
    • 公办教师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1、不是。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国家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 3、教师属于国家机关(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学校),因此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国企纪检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1、国有企业一般员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