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25:01 344 人看过

1.两者的基础不同。劳动关系是以雇主和工人之间生产要素的组合为基础的;劳动关系以双方协议为基础。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主要受民法、合同法和经济法的规制,而劳动关系则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制。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是自然人和法人或组织;劳动关系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和公民,也可以是公民、法人和组织

4.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之间,既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也有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除提供劳务外,工人还应接受雇主的管理,服从雇主的安排,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成为雇主的内部雇员。但是,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之间只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它们没有从属属性,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和被管理、被支配和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他们是独立和平等的。这是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之间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5.不同的名称和职责被执行。事实上,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名义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工作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无关的;劳动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劳动活动,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关系。如果仅由于第三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身的过失而对其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则损害与雇主无关。本合同的内容受到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劳动合同的条款和内容通常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例如,劳动合同的终止,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否则雇主必须满足《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国家对劳动合同的干预程度较低。合同内容的约定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

7.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或从属劳动合同。企业有权单方面对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奖惩。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只有劳动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都不能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8.劳动力的支配地位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控制权由控制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形成隶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提供者自行组织和指导劳动过程

9.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同权利。作为劳动关系中的职工,有权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渠道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行使批准权、提议权和发表意见权,商业决策、员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但作为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不是企业内部员工,不享有上述权利,无权干涉或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

10.作息时间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息休假期间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务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劳务提供人可以自行安排提供劳务的时间。法定节假日是否提供劳务,每天提供劳务的时间长短,双方可自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劳动报酬的金额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不得因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而变更。即使提供的劳务每天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0小时,或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劳务提供方也不得因此要求额外报酬。工具和设备等材料的供应不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厂房、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等物质条件,为劳动者的劳动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和防护用品。在劳动关系中,工具、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提供,如合同未约定,一般由劳务提供方提供。因为在劳动关系中,劳务提供方的义务主要是提供约定的劳动成果,劳务提供的方式由劳务提供方决定,职业技能培训的义务不同。在劳动关系方面,根据《劳动法》第68条,雇主有义务为工人提供职业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技能;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务提供者的技能得到提高,其自身承担义务时,对方只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干涉其职业培训

13。受试者的待遇不同。除工资和报酬外,劳动关系中的工人还享有保险和福利;劳动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雇主有不同的义务。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于国家的干预之中。为了保护工人,《劳动法》对雇主规定了许多义务,如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雇主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通过协商改变这些法律义务。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承担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约定上述内容。报酬的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它是不完整的,不直接随市场供求变化。其支付形式通常规定为连续和定期的工资支付(通常按月和定期支付);从劳动合同中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照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多为一次性即时结算或分期分批支付,无一定规则)。商品价格与市场变化直接相关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证券代替货币。薪酬的支付方式以货币形式和按月支付为特点。在劳动合同关系中,报酬可以货币、实物或有价证券支付,也可以分期或一次性支付。获得报酬的优先顺序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得的报酬以工资表示;在劳动关系中,劳务提供者获得的报酬为劳务费,属于一般债权

17。因违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因不履行或非法履行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责任不仅包括民事责任,还包括行政责任。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的工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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