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灭失后应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6:23:06 243 人看过

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灭失的,在当事人是指地上的建筑物已经自然损坏,不能利用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限内重新提出申请使用该宅基地,可以在原址上建房;否则超过一定的时限的,该宅基地使用权是会由原集体收回的,但是当事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并且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本条是关于宅基地灭失后重新分配问题的规定。本条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1、重新分配宅基地的客观原因是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的灭失。

2、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是因此而丧失宅基地的集体成员。

3、重新分配宅基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意节约利用和保护耕地

一、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

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是因此而丧失宅基地的集体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不应当流转到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也不应当无限扩大,变相侵占集体土地,特别是耕地。所以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重新分配宅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仍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且丧失基本居住条件的村民。对于多占的宅基地的情况,要予以纠正,即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也不应当重新分配。

二、重新分配宅基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重新分配宅基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意节约利用和保护耕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宅基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可能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尽量珍惜每一寸土地,特别是要严格限制对耕地的占用。在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情况下,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统筹安排,力行节约,尽可能保证将适宜耕作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拆除农村宅基地后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拆除农村宅基地后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拆除农村宅基地后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是:1.继续使用:如果拆迁后的农村宅基地仍然符合使用标准,可以继续作为居住用地。农民可以在这块地上重新建房,或者维持原有房屋居住。2.转为农业用地:如果拆迁后的宅基地不适合继续居住,可以选择将其转为农业用地。农民可以将其用于耕种、养殖或者其他农业经营活动。3.公共设施建设:如果拆迁后的宅基地位置适合建设公共设施,可以将其用于新建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4.项目开发:如果拆迁后宅基地位于城市化、产业发展计划的核心区域,可以选择进行项目开发。比如建设住宅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5.其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二、宅基地确权的意义确权宅基
    2023-10-13
    432人看过
  • 发生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应该去哪里处理
    一、发生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发生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办法主要有四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应该去哪里处理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
    2023-06-17
    324人看过
  • 农村农用地怎样转用宅基地
    一、如何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根据规定,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的手续如下:1.提出建房申请。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由农村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协议。2.审核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3.确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围。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请,并核定建房申请人名单送区(县级市)规划、国土房管部门备案。经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县级市)规划部门申请村民住宅用地,由区(县级市)规划部门根据村
    2023-03-02
    385人看过
  • 农村房子因自然灾害灭失,宅基地还有吗
    受自然灾害灭失的那一块宅基地没有了,但集体会再给你重新分一块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为满足农村村民们的居住、使用而设立的,是村民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如何算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二、农村宅基地搬迁要补偿吗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
    2023-06-23
    43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应该去哪里处理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
    2023-06-10
    346人看过
  • 2024年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怎样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怎样处理宅基地超占,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的原因,既有村民的过错又有管理部门的责任。对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宅基地超面积部分,或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超占部分,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让出超占的面积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1、宅田相抵政策,宅基地多占了,那么就用耕地来弥补,保持总量的平衡。2、另外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在和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上级部门批准。3、村民自治协商原则,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决定处理方案,然后上报上级部门。二、宅基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宅基地登记面积与实际不符应按照宅基地登记面积进行确权。如果小于登记面积您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是实际面积大于宅基地面
    2024-01-07
    349人看过
  • 村民是否可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灭失怎么办
    一、村民是否可放弃宅基地使用权通常情况下,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村民依法可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
    2024-01-21
    35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新规定宅基地的处理规则
    宅基地作为农民住房的基础保障,作为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部分,农民对宅基地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毫不夸张的说,宅基地是农民生活的前提条件,没有了宅基地,农民将无处安身。随着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调整以及土地确权工作的深入,农村宅基地在8类情况下不仅不能进行确权,还可能会被收回!1、荒弃的宅基地随着城乡一体化以及城里就业机会增加,不少农村人全家搬到城里,造成宅基地荒弃和浪费。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可以对废弃宅基地进行收回,不过需要给与一定补偿。2、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宅基地交易买卖只可在村集体内部进行,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1999年后城镇居民使用的宅基地不再给予确权登记,同时面临被收回的问题。3、一户多宅一户一宅是最基本的宅基地政策,一户多宅仅能对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多出的宅基地村集体可以进行收回,不过需要给与一定补偿。4、面积超标宅基地面积超标时,仅能对合理使用面积进行确权。多出的面积在翻盖
    2023-05-05
    452人看过
  • 我国农村宅基地现状怎样宅基地纠纷一般如何处理
    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空心村”现象,土地闲置、利用效率低下现象普遍。在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大量闲置的农村宅基地不但浪费资源,而且使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受限,需要及时对其进行盘活利用,统筹利用资源。(一)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滞后、用地方式粗放。虽然一些先进地区的村庄在乡镇的指导下,按照农村发展要求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取得一定成绩,但是普遍的来说,农村用地的使用还是按照自发随意形式建设比较多,造成农民建宅基地无章可循、布局混乱,而农村内部因为道路进出不方便,农民更愿意到村周围宽阔的地方建设,导致农村建设用地按照一种“摊大饼”的方式扩张,这些建设又往往要占用耕地,而村内宅基地却闲置下来,没有进行改造利用,土地利用率低,土地浪费现象严重。(二)农村宅基地仍存在的私有化观念,一户多宅现象普遍。村民习惯于将宅基地作为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对待,很多祖辈传下来的宅基地自己不居住,也不向村
    2023-03-16
    61人看过
  • 怎样查农村宅基地确权
    在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第一步、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第二步、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第三步、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
    2023-03-14
    12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1、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3、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5、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6、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
    2023-03-01
    115人看过
  •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词条解释】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法律解释】1、是土地管理法里的名词。2、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具体步骤为: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申请的条件一般是:(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
    2023-06-10
    60人看过
  • 离婚后关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该怎样处理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离婚后产权如何分割?看了下面这个典型案例你也许就有了启发。案情简介:甲(男方)和乙(女方)2003年离婚,育有一女,财产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南房五间归女方,上房归男方,但是大队颁发的房产证上只有上房,没有南房。后来男方再婚,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后妻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双方的女儿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妈的名字,可以吗?现在乙想翻新南房,大队说必须要甲同意,合法吗?分析:房产是甲的个人财产,甲如果不同意,他女儿无权要求他爸处置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那么乙想翻修房子,是不是就一定要甲同意呢?“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宅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现在首先要弄明白乙的户口还在不在这个房产名下,因为现在农村政策是一户一宅,所以他们最开始是一家的时候,只有一个宅基地,就是有房产证的,后来分家了,但是南房并未办理房产证,
    2023-02-28
    14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准应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处理方法: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设住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准应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根据以上规定,村民建房必须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建的房屋必须要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面积不能超过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广东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
    2023-05-03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宅基地灭失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5
      宅基地是不会灭失的,在当事人是指地上的建筑物已经自然损坏,不能利用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限内重新提出申请使用该宅基地,可以在原址上建房;否则超过一定的时限的,该宅基地使用权是会由原集体收回的,但是当事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并且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 新农村怎样处理老宅基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原有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恢复耕种一般算各家承包地的。
    • 宅基地灭失后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6
      1、重新分配宅基地的客观原因是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的灭失。虽然从物理属性上讲.土地是不可能消灭的。但是从用途角度上说,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使土地不可能再适用某种用途.。 2、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是因此而丧失宅基地的集体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不应当流转到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也不应当无限扩大,变相侵占集体土地,特别是耕地。
    • 农村宅基地是怎样得来的农村宅基地怎样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3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缺乏宅基地;(2)农民落户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村镇规划、(乡)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
    • 房屋买卖后宅基地是否失效?怎样认定农村宅基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1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