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1:55:26 454 人看过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不需要原告应对。

一、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二、原告撤诉了,被告怎么处理

如果没有开庭审理,原告申请,法院可能会同意,并不需要征求被告是否同意。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如果已经开完庭,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会征求被告的意见,被告可以不同意原告撤诉,法院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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