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在结果出具后,当事人应该凭借司法鉴定结果要求责任方给于赔偿,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当事人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这时候司法鉴定结果就成为了维权的有力证据。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严重或活动受限,应在3个月后委托律师事务所到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害人还可以要求法医中心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据此索要出院后的护理费。
受害人如果被鉴定为残疾,除了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交通费外,还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不满18周岁的子女、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和其他被抚养人)、残疾赔偿金(原则上是20年,如果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每多1岁,少赔1年;如果受害人年满75周岁的,则赔付5年)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如不能翻身、洗漱、进食和上厕所等),可以再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护理依赖的时间,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
二、鉴定结论出来后,当事人不满怎么办?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
当事人能委托司法鉴定进行吗,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352人看过
-
司法部门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鉴定吗?
479人看过
-
司法鉴定必须在当地进行吗
135人看过
-
受伤后什么时候进行司法鉴定最恰当
212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会见当事人是否允许?
177人看过
-
产品质量怎样进行司法鉴定
270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民事诉讼中怎样进行司法鉴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21.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如下: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的有效期限、鉴定人执业类别及有效期等进行质证;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包括是否存在有应回避而没回避情形;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
-
司法鉴定法庭上该怎样进行鉴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9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法庭上会被承认。前提是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司法鉴定意见。是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的。
-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哪些顺序遵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具备前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
司法鉴定是否可以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怎么样重新进行?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
-
司法鉴定人会见当事人可以不?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01司法鉴定人是为解决案件中遇到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接受聘请而加入到诉讼中的,是诉讼参与人的一种。鉴定人从事鉴定活动时,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可靠性,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掌握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本案的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2、可以要求参加勘验等与鉴定有关的活动。 3、在鉴定过程中,如发现送交鉴定的资料不充分或不符合要求,不能作出可靠的结论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