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草案,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当事先向其所在单位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完成后3日内申报买卖情况。
同时,修订草案规定,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登记、审查和处置等管理制度,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解读】
星石投资首席策略分析师杨玲表示,此项修订的主要意义在于资本市场监管从事前审批到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督的转变,新机制更适合资本市场的制度,也是成熟资本市场的通行规则,有利于增加资本市场的灵活性。
事实上,在国外的成熟市场,从业人员合规合法地持有股票是正常的行为,而我国现行的证券法第43条规定,不允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依法合
规持有股票,实际上限制了市场的灵活性。伴随着证券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以及诚信程度的不断提高,再加上各项监管措施的逐步到位,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也将是大势所趋。
知识拓展:
以往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规定: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获取投机利益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而且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可能会引发证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证券行情变幻莫测,证券业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有关价格变化的肯定性意见,一旦因预测失误给客户带来损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在影响客户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从业人员和证券行业的声誉。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这种约定不仅违反三公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由这种约定而获取的收益为不法收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未来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者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具备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参与证券交易,应由客户独立作出抉择。证券业从业人员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对客户很不负责的行为,这实际上是为了证券公司的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不仅败坏证券业的信誉,甚至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客户委托,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若在接受客户委托的同时分享收益,性质上属于参与客户投资,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也违背了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买卖的有关规定。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就是证券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保证证券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与预期收益背离。显然,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有违证券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NiY_券投资的客户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投资活动的法律责任,对其账户或以其名义进行的证券买卖负全部责任。证券业从业人员接受全权委托,性质上属于代客户投资决策,违背了上述规定。
(8)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为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优越条件限制某客户的业务活动,这种做法有违三公原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不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论是竞争伙伴还是竞争对手。
-
一证券从业人员炒股遭处罚
146人看过
-
大修证券法
212人看过
-
解读证券投资基金法
114人看过
-
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196人看过
-
证券法修改宜落实大证券法观扩大证券内涵和外延
497人看过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258人看过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
证券从业人员离职后多久可以炒股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证券从业人员离职后,一般马上就可以炒股,但是一定要有公司给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第
-
证券从业人员可否当股东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禁止持有、买卖、受赠他人股票,故,上述人员,一般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8根据法律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服务出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
-
证券从业人员能否成为股权投资股东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4证券从业人员是禁止买卖股票的甚至不能拥有股东账户但是证券投资基金是可以做的从业人员有人做也不是以自己名义开立的账户自己如果开立账户公司会开除你的
-
证券公司与证券业务人员有哪些禁止行为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5我国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的行为包括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头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