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5:22:59 75 人看过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对于一贯利用职权奸淫妇女多人,情节恶劣的,可以流氓罪判处。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一、强奸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二、强奸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强奸罪与普通强奸罪?
    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奸行为的认定: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1、司法认定不同:按照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与既遂未遂无关。2、特例不同: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与女接触就算犯罪既遂,并不是犯罪未遂。3、具体情况不同:男子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下述四种情况都属于强奸未遂:一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生理原因造成不可能完成犯罪结果,如阳萎等;二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愚昧无知,致使没有发生犯罪结果,如男子不知道的方法;三是由于第三人的影响或被害人的反抗,如被别人发现。四是对象不能犯,如女子为死尸、或所谓的女子为男子。而如果行为人完全可以实施
    2023-08-16
    480人看过
  • 轮奸行为如何认定,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
    一、轮奸行为如何认定1、轮奸的构成应以行为人有共同意思联络为主观必备要件。通常认为,从主观要件来看,实施轮奸的各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即行为人通过意思联络,意欲实施轮流奸淫行为。如果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轮奸的意思联络,则不构成刑法上轮奸的情节。但另外有观点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即便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只要实施了轮流奸淫的行为,亦应认定为轮奸。2、轮奸的构成应以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为客观必备要件。在我国刑法中,轮奸属于情节加重犯,即只有在强奸过程中具有轮奸情节的才构成情节加重犯。轮奸不是一种犯罪形态,不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只存在构成与否的情形。因此,对“轮奸”的正确理解就成为审理这类案件的重点。我国《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了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形之一,即“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首先从语义上分析,轮奸应当是“轮流奸淫”的简略表述,侧重强调的是“奸淫”行为。只要两名或多名男子具有轮
    2023-04-13
    439人看过
  • 如何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犯罪认定
    如何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的主要特征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强奸罪的犯罪认定1、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
    2023-06-03
    394人看过
  • 什么行为会被认定为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这里规定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女性,如果是男性,则不够构成强奸罪。行为主体必须是男性,但是女性可以构成本罪的帮助犯或者共犯。我们国家对于强奸罪处罚比较重,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强奸罪会被审批逮捕吗批准逮捕证明情节严重已经可以刑事定罪,并且已掌握一定证据,是案情较为严重的讯号。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2023-07-06
    261人看过
  • 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如何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对此应理解为:(1)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即使法定最低刑高于3年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适用缓刑;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所判处的刑罚高于3年有期徒刑,就不能适用缓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因为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都不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问题,适用缓刑没有实际意义。(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是,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犯罪人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
    2023-06-27
    98人看过
  • 王某实施奸淫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奸罪
    作者:袁江华[案情]某日凌晨,被告人王某与单位女同事李某吃完夜宵后,王某送李某回家。途中王某因亲吻李某而遭李某的斥骂,王某心生气愤,即用右手猛卡李某颈部并推至路边护栏处,因李某激烈反抗,王某又用双手猛卡李某颈部使其仰在护栏上,直至李某停止挣扎才松手。因护栏较低,王某松手后李某即向后翻落在护栏下的河堤上。当王某发觉李某呼吸停止认为李某死亡,王某又脱去李某的裤子对其实施了奸淫。后王某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系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分歧]审理中,对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意见一致,但王某对李某实施奸淫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存在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在被告人实施奸淫行为时,如果李某尚未死亡,被告人应构成强奸罪,如果李某已经死亡,被告人应构成侮辱尸体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对李某实施了奸淫行为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在不能确定被告人实施奸淫行为时李某是否死亡的情形下,根据有利于被
    2023-06-11
    377人看过
  • 拐卖强奸行为法律如何定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后并且对被拐卖人进行强奸的,就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强奸罪,实施数额并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2023-06-03
    104人看过
  • 强奸罪加重情节几年,强奸罪如何认定
    一、强奸罪加重情节几年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
    2023-06-19
    165人看过
  • 强奸罪判处多少年强奸罪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强奸罪?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2、强奸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二、强奸罪如何认定?(一)罪与非罪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
    2023-06-03
    216人看过
  • 强奸罪如何量刑,认定强奸罪应注意什么
    一、强奸罪如何量刑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
    2023-03-31
    220人看过
  • 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怎么认定
    我国《刑法》对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是看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要正确区分强奸预备与未遂的界限,就应正确理解和把握该罪“着手”的涵义。“着手”体现了主客观统一的原则。首先在客观上,“着手”是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行为要件的起点,即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行为,即属于犯罪实行行为。犯罪一旦进入“着手”,便标志着犯罪预备行为的终了和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因此,判断是否已经“着手”,应当根据刑法分则对不同犯罪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行为要件来具体分析。其次,“着手”在主观上是行为人犯罪意图的明确反映和实际体现,即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故意内容已经通过其客观实行行为的开始实施而充分地表现出来。“着手”不是一种纯客观动作,而是在行为人某种犯罪意图支配下所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一系列动作中的初始动作。“着手”作为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它所反映和体现的行为人犯罪意图与犯罪预备在程度上有很大不同。一般地说
    2023-06-03
    311人看过
  • 非法拘禁暴力中强奸能判强奸吗
    一、非法拘禁暴力中强奸能判强奸吗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强奸非法拘禁的被害人的要数罪并罚。二、强奸罪怎么判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03
    472人看过
  • 绑架被害人后,再强奸的行为如何认定
    1、从绑架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看,绑架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双重客体,强奸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2、从客观方面看,绑架罪表现为以绑架人质为手段,强行勒索财物,以赎回人质的行为,而强奸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3、在犯罪主观方面,二者都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但二者最明显的差别是犯罪目的大不相同,绑架罪是以非法勒索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强奸是以奸淫为目的。在绑架犯罪过程中,奸淫被绑架人的行为不同于绑架过程中的劫财行为的只有非法勒索占有他人财物一个犯罪目的,行为人追求的有二个犯罪目的,即一是勒索财物,另一是奸淫妇女。行为人的二种目的行为各自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触犯不同的罪名,二罪也无法相互吸收。因此,绑架过程中对女性被绑架人实施奸淫行为不应以一罪处罚,而应认定绑架罪和强奸罪进行数罪并罚。一、绑架罪是如何处罚的依
    2023-03-29
    481人看过
  • 违背妇女的意志在强奸罪中如何认定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最关键是要看妇女对发生性行为是否同意,至于妇女表示同意是在发生性交之前还是性交过程中,均不影响同意的成立。违背妇女意志,是指没有得到妇女的同意而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强制猬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一、定义不同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2、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二、处罚不同1、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
    2023-04-02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强奸罪是指什么如何认定暴力行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1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
    • 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有没有法律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6
      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的标准是: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 暴力强奸罪客观要件如何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6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
    • 哪些是暴力强奸了,如何才能被定义为暴力强奸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
      性暴力是指任何违反别人意愿的性接触。这方面碰击包括凶恶压制、威胁、威胁等。假定在没有威胁的条件下服气,就是一种献身——终归这种服气是没有经过赞同的。 与世人想象的相反,性暴力并不是由性需求引发的。它是大印、统治欲和掌握欲的总结。性暴力是一种破损、欺负、掌握别人的举止。 性暴力包括以下举止:强奸、性碰击、乱伦、欺负性的接触、猥亵、调戏。性暴力会发生在任何人、任何年龄、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性暴力的取
    • 如何认定强奸罪, 对强奸罪中的自首与通奸行为的认定, 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