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伤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41:57 231 人看过

(1)职工属于下列单位之一:

1

(2)宁波市参与浙江省工伤保险统筹的行业用人单位

各类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市工商局登记或者在市人事民政局登记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

(4)生产经营场所在统筹范围内的外省市用人单位市级计划(鄞州区除外)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的人员因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病猝死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

8

原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争或者业务受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三)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按照政策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费用。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认定为工伤事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受理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下列书面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工伤认定简易处理表(一式四份)

2。受伤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登记证副本。事故当月出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受伤员工在申请工伤鉴定时未出院时提供),脊柱(颈椎、胸椎、胸椎)患者的首次X光、CT、MRI报告等,腰椎)伤后应在伤后一周内提供MRI报告

有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每个证人一份)和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1)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警部门(2)通勤路线图(3)居住证(由住所所在社区、街道或公安部门出具)

8。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猝死的,提供医疗机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受到暴力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正本和副本。因工负伤或者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作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如果他们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的证明上述第1项至第6项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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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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