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能的人不能自理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20:11:18 175 人看过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七十六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没有逮捕能不能监视居住
    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一、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能不能同时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使用范围相同,凡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也能适用监视居住,但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项强制措施不能同时并用,只能择其一适用。对于在什么
    2023-06-23
    355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能不能同时进行?
    一、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其手段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区域适当限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
    2023-02-22
    145人看过
  • 监视居住过后怎么办监视居住过后怎么办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解除监视居住一般意味着当事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撤案。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
    2023-03-20
    122人看过
  •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可能在监视居住被到哪儿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1、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外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能随便外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
    2023-07-28
    462人看过
  • 在异地能不能执行监视居住?
    一、在异地能不能执行监视居住可以执行,是有法律依据的,监视居住公安机构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构行使侦查,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首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执行机构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构应当区分情形责令被监视居住人具结悔过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可
    2024-01-19
    112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能不能监视居住
    一、哺乳期妇女能不能监视居住确实如此。在哺乳期间触犯法律法规的被告人们应当对涉嫌犯罪的女性哺乳期母亲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等待她们的服刑条件均已具备后,再将其转移至监狱进行正式的刑罚执行。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在处于哺乳期阶段,那么就无法进行收监处理。与此同时,正在亲自哺乳婴儿的女性罪犯可以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的批准,而正在怀孕的罪犯则需暂停生命刑罚的执行,并且应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情况,由最高法院做出最终的裁决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哺乳期妇女犯了诈骗罪如何进行处理哺乳期妇女犯了诈骗罪后,尚未判决的,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被判刑之后,可以进行监外执行。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
    2024-04-06
    441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满能补办吗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一、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流程:1、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2、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3、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签名或者盖章;4、取保候审的执行。二、跨省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审
    2023-04-07
    240人看过
  •  能否将自杀倾向视为监视居住的指标?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杀倾向,则不能进行监视居住,只能进行刑事拘留。如果有自杀倾向,那么不可以进行监视居住,只能进行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自 杀 与 监 视 居 住 : 取 保 候 审 与 刑 事 拘 留 的 权 衡自杀与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的权衡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个人自由的重视与日俱增。然而,在追求个人自由的同时,我们也应关注司法公正与公民的生命安全。在此背景下,针对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的权衡,本文将探讨自杀与监视居住两种情况下的司法实践。首先,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的权衡。在我国,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措施,对于防止冤假错案、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积
    2023-09-06
    432人看过
  • 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能不能批捕
    一、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能不能批捕?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批捕,根据规定,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二、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
    2024-01-19
    40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监视居住一般要多久才能得以自由
    一、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2、《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5、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监视居住一般要多久才能得以自由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独立计算,看守所押了的一个月包括在内。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三、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23-03-21
    280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延长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一、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延长监视居住是不变期限,不可以延期。法律明确规定期限是六个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六个月后是只可以转取保候审或者(证据充分)可以拘留、报检察机关批捕,证据不足解除强制措施.二、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023-06-04
    367人看过
  • 不能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能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章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举措。不符合以下情形的都是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况: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举措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举措的。二、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
    2024-01-24
    354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人能否可以拘留
    可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一、取保候审期满后可以自动解除保候审吗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后,一般需要在执行机关处登记才可以解除。《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二、监视居住生活是怎样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不
    2023-03-05
    222人看过
  • 居住监视:能否出门?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包括:没有经过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没有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身份证和驾驶证交给执行机关保存。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才可以出门。监视居住期间能出门么不可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是天大的理由才可能获得批准。因此监视居住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在司法机关传讯或者经过司法机关批准之后,才可以出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2023-07-01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能监视居住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2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 公安部门的监视居住的犯罪人在监视居住能不能外出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应当居住在监视居住的处所,不能外出工作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
    • 外国人犯罪能不能监视居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7
      在中国有权利拘留或者逮捕外籍涉嫌犯罪的人。自然也可以监视居住 《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 不予逮捕,能不能在监视室监视居住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6-08
      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 家属能否在监视居住期间探视被监视居住的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9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