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5:10:51 168 人看过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地占有的权利。占有的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依法享有对承包地使用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目的,就在于由承包人在集体的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合理且有效的使用是其重要权能之一。

3、依法获取承包地收益的权利。收益权是承包人获取承包地上产生的收益的权利,这种收益主要是从承包地上种植的农林作物以及畜牧中所获得的利益。例如,粮田里产出的粮食,果树产生的果实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

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经营承包权证是什么
    一、土地经营承包权证是什么土地经营承包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承包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后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1.本人申请书;2.本村介绍信;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5.乡(镇
    2023-05-22
    42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耕地被个人强行占用怎么办强行霸占土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地置换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村霸占用私人土地该怎么办?这是完全的违
    2023-03-12
    376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联系
    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其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表现。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2、权利内容的不同。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3、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4、继承方面的区别。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
    2023-04-30
    481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中止权利探讨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他人的非法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一)发包主体发包主体(即发包方)是指依法有权对农村土地行使发包权的当事人。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该条规定的发包方的权利是法定权利,即使在承包合同中未约定,也仍然依法享有这些权利;同时,不得在承包合同中限制这些权利,如果有限制这些权利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4条):(1
    2023-07-04
    29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是否可以暂停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他人的非法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相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2023-07-16
    26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土地经营权归谁所有, 哪些人可以承包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经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制,如果成员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可以承包经营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被出质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
    • 父母过世承包土地经营权归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3
      父母过世承包土地经营权仍归家庭所有。 因为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 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经营。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谁,谁能解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谁,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属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流转的,在同等条件下,如你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里的非优先权购买权土地,而是经营权.2,这里的承包经营权与租赁是不同的.在非属前者时,不享有所谓的优先购买权.且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按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3,这里的流转是指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