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征地拆迁行为监管的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02:16 447 人看过

征地要合法。如果政府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强征农民的土地,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的农民,可以向其上级土地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可以针对这个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政府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是停止行政行为、赔偿损失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第四部分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规定,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近年来政府暴力拆迁引发的血案、命案不断,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受损、社会和谐稳定遭致破坏。暴力拆迁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未严格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分子责任,应该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暴力拆迁表现多种多样,归纳以来表现在以下方面,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有哪些

(一)殴打监管人员。所谓殴打,是指对监管人员实施拳打脚踢等轻微的暴力,其意在造成监管人员的肉体痛苦,一般不会造成被殴打者身体组织完整及身体器官功能的破坏。即使造成破坏,也只限于轻伤的范围。如果致人重伤甚或死亡的,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论处。所谓监管人员,则是指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教年、劳动改造队、看守所、拘役所等监管场所依法对罪犯实行监督、管教的工作人员。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所谓组织,是指利用诸如劝说、利诱、蛊惑、勾引、威胁、挑拨等手段召集、纠合他人一起去实施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至于组织者本身是否实施破坏行为的实行行为以及被组织者是否实施了破坏行为,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被监管人,在这里不仅指罪犯,也包括与组织者在同一监管场所的所有被监管人员,如看守所中被依法关押、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所谓闹事,是指哄闹、制造事端,如围攻监管人员;煽动他人绝食、罢工、要挟干警表示抗议;不听从监管人员依法管教;随意寻衅滋事等等。本种行为只有组织者才能构成。被组织者如果实施破坏监管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依其他行为方式而认定构成本罪。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关于监管这个秩序是必须要得到严格的维护的,否则的话很有可能是破坏我们监狱管理的秩序,所以对于破坏监管是存在着相关的罪名的规定,当然它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所以从理论层面上当然可以适用缓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征地拆迁违纪行为
    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由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经调查确实存在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2023-02-23
    21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工作中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阅读全文】哈尔滨市征地拆迁工作中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2007年8月8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8月2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维护征地拆迁市场的正常秩序,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征地拆迁改造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员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公务员)。第三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并与其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
    2023-07-02
    279人看过
  • 萧山区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二年七月五日萧山区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总第一条第二条因成片开发建设征地拆迁涉及零星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的,按本办法实施管理,但其补偿、安置标准按《杭州市萧山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执行。萧山区国土资源局主管本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萧山区统一征迁办公室具体负责拆迁实施的协调工作。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村)民委员会,以及区发展计划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办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拆迁管理工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房
    2023-12-12
    203人看过
  • 管委会组织征地拆迁违法吗
    一、管委会组织征地拆迁违法吗现在我们来聊聊管委会要是在征地上弄出点猫腻儿会怎么样。首先得让你明白一件事,管委会其实没资格自己一手操办征地这件大事儿。原因就在于咱们现在的法律可是明确规定了,只有当国家真的需要征用土地时,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且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正式公告和组织实施之后,他们才有权利这么做。所以,如果你发现管委会在搞什么征地活动,别犹豫,赶紧去相关部门举报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
    2024-07-04
    422人看过
  • 拆迁和征地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确认违法拆迁征地的标准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如何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程序是怎么样的?如何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拆迁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拆迁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拆迁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拆迁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拆迁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
    2023-07-11
    410人看过
  • 如何处罚实施非法征地行为的人
    一、如何处罚实施非法征地行为的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违法征地是什么意思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2.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3.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5.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7.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三、违法征地向什么部门举报1.依据土地管理法的
    2023-06-19
    358人看过
  • 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什么?
    一、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什么?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只有触犯刑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犯罪。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包括违反《刑法》的规定、单行刑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二、犯罪构成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或者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例如,刑法典第三百○三条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是:(1)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上必须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活动;(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刑法规定的425种具体犯罪,每个犯罪都有其独特的
    2024-01-17
    492人看过
  • 拆迁红线的实施与监督
    拆迁红线是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而规划红线则是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有哪些生态红线划定标准如下:1、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是指生态空间占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其中有一些特别重要、特别敏感、对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和国家生态安全举足轻重的区域需要加以特殊保护;2、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生态空间里一些特殊重要的区域用一根线圈起来,形成保护区域。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保障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
    2023-07-03
    298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应该如何实施?
    (一)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发挥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关系,规范统一全市征地拆迁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和运作模式。(二)健全完善征地拆迁制度。细化补偿区域。区域差别不宜过粗,应考虑当地土地房屋的增值状况。(三)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安置方式,拓宽补偿安置渠道。要在体现有利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和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安置方式。(四)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原则,加强安置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高起点规划建设。要立足长远,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完善配套、逐步到位的原则,把安置小区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进行规划建设,切实保护被拆迁户的权益。(五)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管,确保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严格征地监督审核。各镇,开发区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各地不得擅自启动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把监管工作贯穿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全过程
    2023-07-07
    255人看过
  • 开发商可以实施征地拆迁吗
    一、开发商可以实施征地拆迁吗说到拆房子和搬家这种事,通常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来搞定滴。但要是哪个城市或者县区的政府要搞什么房屋征收的大项目,他们自己也得干点活儿,比如指导整个征收和赔偿过程之类的。这些政府里头的房屋征收部门就是负责这事儿的主力军啦!而且如果需要的话,他们还能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征收实施单位,让他们去操办各种具体的征收和赔偿事务。不过,这个房屋征收部门还是得看好委托给开发商的那部分工作,保证他们做得合规合法,出了问题也得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
    2024-07-16
    467人看过
  • 官路水库征地实施办法后多久拆迁
    一、官路水库征地实施办法后多久拆迁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建设水库征地怎么补偿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按以下标准进行: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
    2023-03-30
    156人看过
  • 征地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一、私行将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处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则,私行将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许出租用于非农业建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没收不合法所得,并处分款;二、生意或许以其他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的处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则:“生意或许以其他方式不合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行将农用地改为建造用地的,期限撤除在不合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康复土地原状,对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不合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能够并处分款,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遭遇违法征地如何投诉1、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2、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
    2023-07-01
    447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拆迁中的土地违法行为
    一、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现行99年的《土地管理法》与86年的《土地管理法》相比,最突出的变化之一就是上收了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取消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审批权。现行《土地管理法》的45条规定,对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进行征收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但许多地方政府经常对耕地化整为零、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越权批地以及出台地方法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等。二、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以租代征也是地方政府想出的绕开征地审批和计划控制障碍的“高招”。所谓的“以租代征”就是地方政府直接或者默许企业和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的形式占用、使用集体土地。这种租赁合同的特点就是租赁期限往往约定为“永久使用”“永久租赁”等,且租赁费用一次性交付。被租赁的土地
    2023-02-19
    452人看过
  • 专家呼吁加强征地拆迁监管
    政府应该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疏导,比如在发放款项的过程中,可分期付款,这样本身就是一种限制,同时,还应该结合当地经济特点,发展一些特色产业,让得到补偿款的农民可以有投资渠道,想到今后发展,钱不会随意挥霍。农民转换成市民,所在村庄作为社区,需要好多公共事业来做,也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机制让他们的钱转化成公共事业的投资,从中得到一部分收益。再一个还要对农民加强素质教育。比如日本的经验,在农民转化成市民之前,长期的进行文化知识,素质方面的教育,这样的话,使农民转化成市民之后,心里能实现很好的对接,不是小富即满小农意识,摆脱小农意识之后他的思路越来越宽阔,不会无限度挥霍,还要想怎么发展,更好的提高文明程度,或者说考虑到后代人的发展,保持发展的可持续性,这个提高是整体性的提高。所以城市化进程,不仅是从生产方式上发生变化,同时文化形态各个方面也会发生全方位的变迁。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过程。政府对农民的教
    2023-07-04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政策实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15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
    • 实施征地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10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 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7
      没听说有什么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应当是假的吧? 国务院在11年1月18日颁布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适用全国,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也参照该条例进行。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
    • 什么是征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与征地拆迁,两者是怎样的法律行为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行为。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城市建设项目的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