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罪 刑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1:43:29 328 人看过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1、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是情节特别恶劣,则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文章
  • 刑事立案标准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责任方的刑事责任,第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一个人以上死亡的,或三个人以上重伤的;第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第三,出现矿山生产的安全事故,导致直接的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第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安全生产事故的起诉程序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如下: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3、越级报告(1)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
    2023-06-30
    299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期限是多久
    一、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期限是多久1.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追责期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固定的时间范围,因为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调查进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等。2.从一般意义上讲,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方应立即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并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工作。3.政府部门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对责任方进行追责,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数年。4.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事故发生后经过了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有新的证据或情况表明原处理决定有误,相关部门仍有权重新进行调查和追责。因此,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追责期限,不能简单地以时间作为唯一标准,而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二、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时限安全生产事故的认定时限主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1.根据该办法,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
    2024-07-28
    151人看过
  • 简述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及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征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造成人员伤亡的数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目来分的,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有五个特征,即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事故地域的延展性,事故的破坏性、突发性和过失性。一、简述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2022-05-03
    84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罪附带民事可以吗
    一、安全生产事故罪附带民事可以吗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否民事赔偿义务人,如果不是,主体对不上,就不能附带。例如:刑事被告人履行单位职务行为过程构成本罪,那么民事赔偿义务人是单位,而不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该案就不能附带民事诉讼。例如:刑事被告人是个体老板,那么他也是民事赔偿义务人,该案就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依据《刑法》第134条第1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安全生产事故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注重对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
    2023-06-06
    230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罪能否被判缓刑?需要缓刑吗?
    安全生产事故罪能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18岁以下、孕妇、75岁以上的,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无再犯罪危险;(四)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利影响。宣布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地点,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相关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安全设施及各项功能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若存在隐患,在员工或相关部门提出之后,是否有根据国家规定,及时对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若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是否有产生严重的伤亡或者其他重大后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
    2023-07-21
    472人看过
  •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司法解释
    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司法解释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2023-04-24
    218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较大安全事故以及一般安全事故四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数值为丧葬补助金的比例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会发放给配偶和其他近亲属,其中,孤儿和老人可以获得更多补偿。一、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抄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袭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
    2022-05-21
    261人看过
  • 山西代县发生铁矿透水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一、山西代县发生铁矿透水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6月16日,据山西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现场指挥部消息,井下排水工作已完成,又发现两名遇难者。目前,遇难者已增至11人,还有2人被困。6月16日,透水事故已完成井下被困人员位置排水工作,正在3米多深的泥浆砂石中继续搜救。指挥部消息称,15日以来,救援工作遇到极度困难,井下掘进头工作面发现了尚未引爆的已布设好的大量导线、雷管和炸药,经防爆专家现场反复勘查研判,积极采取化险措施,加强现场监护指导,有序恢复救援工作。同时,16日凌晨开始,事故发生区域连续降雨,也给救援工作带来难度。目前,救援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已确定排爆方案消除隐患,同时在泥砂中寻找最后2名被困人员。16日下午,记者从多位大红才矿工处获悉,遇难者中有多名湖北老乡,部分家属已赶到代县。一位大红才矿工告诉记者,发生透水事故的4号矿洞为斜井,水流把以前用来填平路面的
    2023-06-06
    192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报案材料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安全生产事故报案材料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二、安全生产事故由哪个部门认定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认定。《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2021-12-23
    61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条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矿井透水的应急救援井下透水事故虽然近几年大大减少,但由于在古窑、小窑、溶洞、断层及含水层等还可造成大量积水,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处理不好就会使积水大量涌来。因此,对透水事故不能存在丝毫的麻痹观念。应急要点井下工作人员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退却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万一迷失方向,必须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面撤退。事故发生后
    2023-08-05
    410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可调解吗
    生产安全事故是不适用调解的,安全生活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14
    129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赔偿几天
    法律综合知识
    一、生产安全事故赔偿几天保险公司赔案最长处理时间是60天。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近亲属。二、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怎样报告发生生
    2023-10-19
    397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通报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
    一、安全生产事故通报范文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20XX年X月XX日,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XX(一期)公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xx日20时30分左右,2名施工工人在进行维修井架顶部轮轴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做出暂停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事故抄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本公司在XX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
    2023-06-06
    500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诉讼时效
    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期限诉讼有效期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三、安全生产事故怎么举报(一)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二)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群众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尽快组织核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纪检、监察、劳动保障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
    2023-08-18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事故是具有人的过失性,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造成的事故有本质上的区别。 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如下: 1、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 2、从实... 更多>

    #安全生产事故
    相关咨询
    • 重大安全事故罪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怎么量刑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7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
    • 如何处罚安全生产事故的谎报安全事故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1、责任事故是刑事责任,生产事故是行政责任。 2、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
    • 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辩护词咋写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机器零件制造厂,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辩护词如下,受李某家属的委托,事务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辩护人认为本案是因为江苏公司与肃南煤矿瞒报事故而引发,但矿难与瞒报不存在因果关系,煤矿工作人员不能因瞒报而获罪。江苏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组织施工,终致事故发生,应当承担责任。“1.03”事故是因“老巷积水渗入”而发生,不是因为劳动保障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发生,全案罪名有误。对于安全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