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概念和特点,抵押担保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23:47 207 人看过

一、抵押担保概念和特点

1.概念

抵押担保的概念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特点

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二、抵押担保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

抵押担保债权有以下无法实现的情况:

1.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

2.已为债权设定抵押的财产但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先行查封,抵押权实现非常困难。

(1)抵押物可以被其他法院查封,实体权利不受影响。

(2)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抵押物的法院与抵押权人诉请执行的法院不一致的情形。

(3)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与最终变现价值往往存在一定差距的情形。

(4)抵押物被先行查封后,排除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方式处置抵押物的方式。

(5)抵押人为逃避债务履行的情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担保什么时候实现债务权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是否有效成立,原则上应以抵押登记的为准。也就是说,凡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有效成立;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如果法律规定不以登记为要件的,须抵押合同有效成立,抵押权才能有效。2、抵押权未受到限制:有时候抵押权虽然有效存在,但是实现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主债权代位清偿时,清偿人虽然可以代位行使抵押权,但是其行使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若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么抵押权实现时就会受到限制。3、债务履行期届满:因为抵押是为了担保主债权,所以主债没有到履行期限的时候,担保的实现当然无从谈起。4、债务人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而没有履行债务:如果由于债权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也就没有权利实现抵押权。例如,债务人提出符合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给付时,债权人拒绝接受,这属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一、抵
    2023-03-01
    395人看过
  •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
    一、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同于不动产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登记,而建船舶物权抵押,由于体积、价值的高昂,双方一旦签订合同,抵押权即设立。其次,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动产享有物权的人。因为第三人不知道该动产存在抵押,第三人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后,该动产的抵押权就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的第三人。最后,抵押权是一个担保物权,是为了保护你的债权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抵押物来实现你的债权。当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第三人又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第三人就获得了该动产的物权,你的抵押权就不能在向该第三人主张。二、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指抵押合同在订立时具体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是登记形式还是非登记形式。在抵押合同的内容确定后,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对于抵押合同的履行、抵押权的实现、纠纷的解决等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民法典》规
    2023-05-06
    346人看过
  • 房屋抵押担保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房屋抵押担保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房屋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第二条抵押物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
    2023-04-18
    189人看过
  •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概念
    一、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概念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
    2023-04-12
    437人看过
  • 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概念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概念是什么(一)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二、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有哪些不同(一)担保物种类不同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而质物必须是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动产不能适用质押,法律也没有规定不动产可以质押,主要理
    2023-05-06
    263人看过
  • 抵押担保抵押人有无追偿权
    抵押担保抵押人有追偿权,抵押人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具体的追偿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抵押担保的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
    2023-02-14
    352人看过
  • 抵押权人提前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一、抵押权人提前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抵押权人提前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有:1.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2.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3.抵押人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二、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下面对三种方法加以具体的分析:1.拍卖因可使抵押物的变价公开、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的实现,又保护了抵押人的利益。2.变卖是对标的物进行换价的一种较拍卖简易的方式。3.折价。三、行使抵押权的条件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如下: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
    2023-05-06
    301人看过
  • 抵押物的担保期间多长,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一、抵押物的担保期间多长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抵押物担保的期间是债务履行之前。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下面对三种方法加以具体的分析:(一)拍卖拍卖因可使抵押物的变价公开、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的实现,又保护了抵押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立法都把拍卖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最基本方式。拍卖分任意
    2024-02-01
    438人看过
  • 企业债权抵押的概念及特征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
    2023-03-08
    78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还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的期限是需要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二、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抵押担保的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如果未约定担
    2022-09-21
    154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的抵押和抵押物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628部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92部司法解释共2部部委规章共7部地方法规共1部行业规范共7部第三十五条抵押人所担保的
    2023-06-08
    155人看过
  • 海事担保的概念和特点
    海事领域中所涉及的担保,包括两种:一是海商事中的一般债权担保;二是海事诉讼及其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担保。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所规定的海事担保仅指后者,即在海事诉讼及其相关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保障当事人的海事诉讼请求得以实现而提供的担保。因此,称之为海事诉讼担保更为恰当。广义的海事担保包括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所涉及的担保。狭义的海事担保仅指采取保全措施所涉及的担保。与民事债权担保相比较,海事担保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海事担保的设定不以被担保债权的存在为必要。第二,海事担保如何设定等,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第三,海事担保是诉讼或与诉讼相关的活动中设立的担保,其意义主要体现在程序层面上。第四,海事担保与诉讼程序联系在一起,故法律对海事担保有特殊的要求。
    2023-06-06
    398人看过
  • 抵押权实现的形式与特点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变卖。在抵押实现时,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抵押权实现方式的,应依其约定方式承担抵押责任。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依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实现抵押权。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
    2023-07-06
    218人看过
  • 可否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抵押担保债权有哪些
    一、可否约定抵押担保期限不能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抵押权的行权期限是法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担保债权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3、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
    2023-04-18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抵押担保的特点介绍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7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如何运用抵押担保实现债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2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 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 4、留置。例如洗车店在洗车后
    • 抵押担保人什么情况下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
    • 抵押权无法实现债权的几种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二、已为债权设定抵押的财产但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先行查封,抵押权实现非常困难在抵押人对外负债较多的情况下,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多轮查封的情况也较常见。实践表明,虽然抵押物被先行查封对抵押权人的
    • 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有效?抵押担保的特点是什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抵押担保不同于保证人的担保,不能约定抵押担保的期限,即使有约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为了防止长期不行使担保权利、使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依法行使权利的,将会免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抵押担保属于物权担保,既有《民法典》的规定、也有《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定的原则”,涉及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