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混乱可以破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4:36:15 304 人看过

不全也可以进行破产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财产混同可以定为职务侵占吗
    在一人公司中,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容易发生混同。行为人将部分公司财产用于个专人,主观上难以属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并未侵犯到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针对公司外部债权人的权益,则可以通过适用公司法中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来予以救济,故对此类案件通常无需以犯罪论处。作为例外,当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时,行为人将公司财产转为个人财产的,则体现了非法占有意图,可以职务侵占罪来认定。一、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
    2023-02-20
    46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混乱股东需要承担债务么
    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公司财产被拍卖后债务如何承担公司财产被拍卖后债务按照比例归还。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权转让以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分担如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2023-03-11
    287人看过
  • 财产混同能否破产
    一、财产混同能否破产(一)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二、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
    2023-06-06
    493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证明公司人格的混乱
    1、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公司财务混乱:1。收集债务公司交易的发票和文件。由于公司和股东的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淆,或者与合同主体存在习惯性矛盾,那么我们可以对这些矛盾的票据、文件等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并得出公司财务公章混淆的结论。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国家有关部门掌握的财产信息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案件需要,法院可以发现该公司财务公章混淆,涉嫌混淆的公司还可按要求提供相关物业信息。3。通过网络等渠道收集与公司涉嫌人格混乱有关的网络文献、司法调查记录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定义和股东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禁止股东行为】
    2023-05-31
    355人看过
  • 公司宣告破产可以逃避债务吗
    企业破产后申请破产保护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以便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不是不需要清偿债务,企业破产后成立清算组,对债务进行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一、一般清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
    2023-02-19
    108人看过
  • 侵权财产与法人财产可以混淆吗
    法人财产和侵权财产混同了的话要进行析产,分清哪些属于企业财产,哪些属于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同时建立账本,分别列入。一、企业法人贷款影响个人贷款吗企业贷款会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前提是房贷申请者为企业法人,且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同,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贷款会上法人的征信,那么企业贷款未还,法人征信上会显示,这会严重影响法人的还款能力,负债率变高,申请房贷难度加大。如果企业贷款跟法人的个人财产分开,申请企业贷款时也没用法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资料,那么企业贷款未还,也不影响个人住房贷款。二、老婆要离婚债务有关的问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配,对于共同的债务当然也要一起进行偿还。首先是要确定哪些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哪些是属于个人债务。对于共同的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双方的
    2023-03-31
    104人看过
  • 财务混乱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解释如下。1、犯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一般是有职务便利可利用,既可以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例如董事、经理、监事或者其他主管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例如仓储、物流、财务、销售人员。2、犯罪的行为条件职务侵占行为的行为可以说是多种多样,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包括侵吞、窃取、骗取和其他方法。(1)侵吞: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合法主管、管理、经手、使用企业财物的便利,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收入不入账,据为己有;涂改账目、单据,缩小收入,加大支出,从中侵吞;多报消耗,加大报废物资数量;伪造支款凭证套取现金或顶库贪污。(2)窃取:是指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管理的公司财物秘密占为己有。行为人实施这类行为时往往采取做假账、伪造现场、谎称被盗、丢失、被人抢劫等方法。这也是职务侵占中常见的行为方式。最典型的是公司财物的保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据为己有。(3)骗
    2023-02-26
    104人看过
  • 破产公司公布财务问题,宣布破产
    宣布破产公司资不抵债。工人工资将在破产清偿前优先清偿,否则法院不予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情况。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要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
    2023-07-04
    276人看过
  • 【一人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
    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具体而言,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主要表现在:公司的经营场所与股东的居所混合使用,或者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场所为同一场所。另外,股东不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公司财产被用于个人支出而未作适当记录,或者没有保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均将导致财产混同,其结果是公司的财产消失于股东个人的保险柜中,损害债权人利益。公司业务与股东业务混同的主要表现是:两者从事同一业务活动。而且,公司业务经营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以至于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根本无法分清是与公司还是与股东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此种场合下,极易发生股东利用同种营业,剥夺对公司有利的机会而损害公司利益。此外,一人股东不依照公司法或章程召开董事会,会计账册不完备等,也极易发生在一人公司中。凡此种种,虽不一定存在股东之诈欺行为,但由于财产、业务以至于人格混同,公司往往被当作股东的另一个自我或工具,法院应本着公平、正义之理念,
    2023-06-05
    93人看过
  • 公司破产之前可不可以财产保全
    一、公司破产之前可不可以财产保全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破产前是可以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破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破产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即具备法人资格。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
    2023-06-15
    203人看过
  • 破产公司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一、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
    2023-06-20
    125人看过
  • 公司破产财产包括破产债务和抵押物吗
    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仍属于企业财产,企业宣布破产后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由以下财产组成:(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中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三)债务人应当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公司破产财产构成范围具体有什么公司破产财产构成范围: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3、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8-18
    358人看过
  • 公司破产了可以没收哪些财产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四)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一、企业破产享有哪些权利(一)取回权在破产宣告时,由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并非全部属破产企业所有,所有权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取回。这种由所有权人行使他的权利,称为取回权。(二)追回权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内,破产企业有《破产法》第31条所列侵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时,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认定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这种由清算组行使的权利称为追回权,亦称否定权或撤销权。同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出现破产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
    2023-03-28
    358人看过
  • 公司破产可以告法人承担债务吗
    一、公司破产可以告法人承担债务吗不是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即可,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反之,法人代表就应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事务拥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权利即告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承担债权人的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的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
    2023-06-06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公司破产还可以查财务流水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3
      取决于公司当地的税务部门,如果公司之前的账目没有问题,并且已经完税,那么可以注销,并且不再查账,但是,如果公司之前账目存在问题,或者某时间段没有完税,那么不予注销,并且会查账,经公司地方税务部门清算完后,才可以另立账目,从新计算。
    • 公司破产可以去清算公司财产吗? ?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5
      企业破产会清算分公司财产。 企业破产后分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也会列入公司破产财产中,用于清偿债务。
    • 公司没业务申请破产可以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关于公司没业务申请破产,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国发[1994]
    • 公司破产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乱划吗,能否作为破产财产的顺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专项资金,不可以乱划,且员工工资是企业破产时的第一清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
    • 关联公司的人格混乱债务怎么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8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当出现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