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如何申请回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2:03:26 367 人看过

第一,回避主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第二,回避方式和程序

《民事诉讼法》粼5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三,回避事由

《民事诉讼法》粼5条规定了三种情况可作为回避事由: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但是《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利害关系”、“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等较为模糊的词语具体规定。学术界中,一般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涉及相关人员的利益;“其关系”是指在前两种情形之外的某种关系,诸如老上级、老部下、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等;有可能影响秉公办案的,但是必须以“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为前提条件,不能不加分析的一律回避。”除了这三种情形,《若干规定》还增加了若干种情形,如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审判人员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规定了参与五种不法行为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也必须回避。虽然这些情形也可以概括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但是更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司法实践的统一无疑是有巨大帮助的。同时,这些补充性质的规定,也为完善民事诉讼回避事由提供了思路和启示。

第四,回避的法律后果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该案的工作,除非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但被驳回申请的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该案的工作。关于“紧急措施”的范围,法律缺乏明确的界定,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主要是指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回避的另一个法律后果,是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已完成的有关工作是否有效。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有学者认为对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已完成的诉讼行为应当一律规定为无效,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区别情况对待,若审判人员被决定回避,则由审判长或更换后的审判长对该回避人员所作的诉讼行为进行审查,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才被认定无效,但鉴定行为一律无效。”笔者认为两种思路各有利弊,本文将在其后阐述自己的观点。

第五,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第153条、第179条涉及上诉案件、再审案件的法律条文中有如下内容“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由此可见,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案件由于程序的不合法,效力也是有瑕疵的。但是在上诉案件中,如果仅违反法定程序,而未影响案件实体判决、裁定的,并不在发回重审的范围之列。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理念。庆幸的是,这种做法在《若干规定》中被修正过来,《若干规定》第6条对违反法定程序、不执行回避的情形作出了“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规定。

一、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1、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避理由、回避申请、回避决定、回避后果和复议。

2、其中回避的理由包括: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

第四十五条【回避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回避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回避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一、如何判断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1、关于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19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这条的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对简易程序不受该条的限制。《简易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这就是说,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只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可,不必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过人民法院许可。”这个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受该规定的限制。即当时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间
    2023-03-26
    495人看过
  • 法院简易程序如何审判
    (一)庭前审查问题1、庭前审查问题刑诉法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指法定刑。③对“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实际存在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民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同意。在此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在起诉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而不能象适用普通程序那样不移送卷宗,只移送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否则,法院无法进行审查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另一方面,法院对检察院没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经对主要证据复印件和证据目录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刑诉法第174条第1项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应书面建议检察院适用简易程序。因为这时法官审查案件仅仅是凭感性的,卷宗材料不全面,如果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否则,必须适用普通程序。2、公诉案件的审判阶段有人认为,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本法第一节关于讯问
    2023-04-27
    249人看过
  • 驳回申请回避如何复议
    关于对驳回回避申请要求复议的申请申请人:曾xx,**宏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系(2013)东一法刑重字第5号案件被告人田小X的指定辩护人。申请事项:要求对驳回检察员麦XX在本案发回重审的一审办理中予以回避的申请依法进行复议。事实和理由:鉴于:(2013)东一法刑重字第5号案件的检察员麦XX在原审一审期间担任了本案的公诉人,而在本案重审的一审又担任本案的公诉人,该案件重审的一审结果对于检察员麦XX个人的工作业绩及考核存在重大的利害关系,本辩护人在本案发回重审的一审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已经依法提交了《关于要求检察人员回避的申请》,要求检察员麦XX依法予以回避。2014年6月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本辩护人要求检察员麦XX回避的申请予以书面驳回。本辩护人经审慎研究后认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回避申请的驳回没有正视检察员麦XX重复担任本案原审一审公诉
    2023-06-11
    197人看过
  • 什么是简易程序,何种情形适用简易程序
    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局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或者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要简单的多,因此,实际上简易程序就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即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2003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开始实施,该解释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
    2023-06-11
    454人看过
  • 行政庭审中申请回避程序
    一、行政庭审中申请回避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
    2023-06-01
    212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回避的程序
    一、仲裁员回避的理由仲裁员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二、申请仲裁员回避的程序1、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仲裁员自行回避的提出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但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时间,则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则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归于消灭。2、回避决定的作出。无论是仲裁员自行提出回避,还是当事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是否回避,都要由特定的机构或特定的人员对回避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回避的决定。我国《仲裁法》将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赋予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3、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023-06-01
    219人看过
  • 最新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
    最新(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申请表)格式范本如下:宁劳社工认字〔〕号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代码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发生地点工种受伤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保障卡号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结论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及原因: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审批意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第条第项规定,认定同志于年月日发生(诊断)的伤为工伤。备注:□交通事故、□超过三十日申报经办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注:简易表格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填写(要求手写不得打印、复印、复写)。填表说明用人单位发生轻微受伤事故(医疗费用低于500元以下,不含骨折诊断),经办人员应及时领取《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表格内容用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不准复写,填写后不得复印,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复印件统一用A4纸规格),具体要求如下:一、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发生经过及申请认定工伤
    2023-04-26
    129人看过
  • 简易程序法庭审判流程如何
    一、简易程序法庭审判流程如何审判前的预备工作包括:1.对于选择了简易程序作为审判方式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若有必要申请人民法院展开调查搜集证据以及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截止之前向法庭提交相应的申请。尽管如此,该项申请的具体时间并不受到任何相关法律的强制性约束。2.在当事人中有任意一方或全部涉及到适用简易程序的异议上,人民法院都有责任对这些异议进行详尽的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1)如果异议成立,则必须要将案件转交至普通程序来进行审理,同时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当事人有关合议庭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事项;(2)如果异议不成立,则只需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且将以上内容详细记录在案。而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独立审理和庭审程序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
    2024-07-10
    202人看过
  • 简易程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简易程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生效判决,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怎样可以追讨孩子的抚养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追讨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安排。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子女抚养费实际上主要是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抚养费。此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还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当然,他们也可以向法院索要子女抚养费。二、离婚有没有权利上法院要求探视权离婚时是有权利要求探视权的。如果男女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另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是离
    2023-02-25
    453人看过
  • 申请涉外仲裁简易程序的审理
    一、提交申请仲裁1、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争议案件:(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3)国内争议案件。2、到本会仲裁,一般需要您/您公司与对方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3、同时,请提交下列文件:(1)仲裁申请书(包含证据,包括有仲裁协议的合同或书面仲裁协议)(2)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请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增加提交一份仲裁申请书、书面指示本会向哪一具体法院转送,并提供该法院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等。(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5)另,请注意:仲裁申请书正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要1份原件。证据文件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如果索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则适用简易程序
    2023-04-22
    66人看过
  • 简易程序上诉后还是简易程序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但当事人上诉的,二审一律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并且需要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肯定会通知家人,至于会不会改判,得看一审是否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没有差错,才能具体判断一、申请婚姻无效多久才判(一)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二)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二、刑事二审不开庭会改判吗无论是否公开开庭审理,如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违法法定程序的,都可以改判或发回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
    2023-03-02
    214人看过
  •  简易程序又是如何进行的?
    本文介绍了行政处罚的条件和程序,其中包括违法事实清晰明确、处罚措施温和、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条件。同时,文章指出工商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及一些地方性规章制度等,而最主要的应该是行政处罚法。1、满足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需满足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清晰明确;(2)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措施较为温和,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是仅次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手段,工商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
    2023-12-11
    444人看过
  • 简易程序处罚如何交罚款?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被简易程序处罚的,被处罚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按处罚决定书提示的交款地点与方式操作。如果是到指定窗口交款则凭处罚决定书,驾驶证到指定窗口交款;如果是到指定银行交款则到指定银行汇入指定的帐号。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几日内交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十五日内交罚款,有法定情形可以当场交罚款的可以当场交纳。法律明确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交纳有困难的;事后难以执行的等,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二、什么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去看守所收缴罚款?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中华人民共
    2023-02-22
    40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回避的申请?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却没有自行回避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回避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之一,人民法院有义务在开庭时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该案的审判组织情况和他们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并询问他们是否申请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对于不具有正当
    2023-08-13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依法退出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制度。 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非正当因素对司法过程的影响,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免受人伦亲情与司法公正理念的双重压力,实现司法公正。... 更多>

    #民事诉讼回避
    相关咨询
    • 如何申请复议程序简易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0
      不可以。原因是:简易程序是在当时经过双方同意情况下进行的,并不能因为一方反悔就对整个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复议(但可以走诉讼渠道);2.现场已经灭失,而事故记录为简易描述,不足以为重新认定责任提供全面依据,难以正确准确判断当时处理是否有失公正。
    • 简易申请执行程序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3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
    • 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审判员必须回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般不需要回避,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回避事由。
    • 申请回避程序的来历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0
      申请回避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以下几点。1、回避的种类:自己回避。申请回避。命令回避。2、申请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申请期间:诉讼的任何阶段。4、申请方式:书面或者口头,不论是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自行回避,还是当事人申请办案人员回避。5、通知程序:法院应依法通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通知合同法庭的成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名单。申请
    • 行政庭审中申请回避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