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关于共同债权、债务问题。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此外,对于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民法典作了明确规定: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时,凡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给第三者。这是针对当前的重婚现象及有的人甘为“二奶”并以此作为挣钱的手段而提出来。这样规定,有利于遏制“二奶”的非法目的,保障合法妻子的财产权益。案例:某公司经理张-伟(男)喜欢上女秘书郑-玲,郑-玲明知道张有妻子,但经不住张的诱惑与之同居,两人在郑-玲的家乡又进行了结婚登记。尔后,张以自己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商品房,供自己和郑-玲居住。张-伟的合法妻子王-珊发现了丈夫与郑-玲重婚的事实,愤然提出离婚,并控告两人的重婚罪。郑-玲提出商品房是张与她同居期间买下并供两人用的,她可得一半产权。法院受理后,查明了张-伟与郑-玲的重婚及商品房是用张的钱买的事实,据此,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一年,判处郑-玲有期徒刑6个月,驳回了郑-玲要求分割商品房产权的起诉,把商品房作为张-伟和王-珊的夫妻财产予以分割。
-
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允许财产分割?
52人看过
-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213人看过
-
夫妻财产是否能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
115人看过
-
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割可以吗
443人看过
-
“被撤销婚姻”不同于“无效婚姻”
6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391人看过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我国,男方必须达到22岁,女方必须达到20岁; 2、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就是只有未婚者才能结婚,有配偶者重婚的,后一段婚姻无效; 3、男女双方之... 更多>
-
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归谁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41、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但如果是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
-
婚姻续存期间财产分割有效期限是多久?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1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达成协议。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怎么办理撤销婚姻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无效的婚姻能否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5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后,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
-
怎么撤销婚姻的分割财产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3、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