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延期是否有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05:17 279 人看过

在实践中,行政许可申请后若有法定情形行政机关可申请延期处理,那么行政许可的延期是否有具体规定?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行政许可的延期是否有具体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延期办理暂行条例》是可以申请延期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需要延期决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延期办理,是指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经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的方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采取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经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一)涉及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应急突发事件的;

(三)行政许可机关认为需要延长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需延长办理期限的,行政许可机关承办人员应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采取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机关承办人员应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申请。

第六条延期办理申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书应载明延期的事实和理由。

第七条

延期办理申请应由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核,报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采取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延期办理申请应由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延期办理申请批准后,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许可期限届满前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并抄送县365便民服务中心。

第九条

延期办理申请文件、批准文件及延期决定应与行政许可批准文件一并整理归档。延期办理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未经有权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第十条

行政许可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怎么办?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期限;第七十四条还规定了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律责任问题。但是,这些规定,都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义务,对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何处理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实体请求问题却未予规定。

逾期不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是视为准予行政许可还是视为不予行政许可?《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若干规定》(2000年11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第14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审批权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批。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审批的,视为批准。笔者以为,对此问题不可一概而论。

从实践情况看,需要区别不同情形。对于因其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而需要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活动,从实施行政许可的目的看,是需要严格管理的,对申请人的条件必须严格审查后才能决定是否予以行政许可。行政机关逾期未作行政许可决定应视为不予许可,这样才符合行政许可的设定目标。如对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法律对其规定了极其严格的条件,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原因很多(正如上文所言,有些情况行政机关还需要酌情延长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有些情况是行政机关办事拖延构成不作为),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不能证明相对人符合法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标准。

默示许可对申请人有利,但是可能对第三人和公共利益造成危险;同时,默示许可制下,被许可人也可能面临法律关系不稳定的不利后果,那就是,第三人和公众一旦发现该被许可人不具备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的,可以要求有权机关予以撤销,这样被许可人可能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对行政机关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如果视为许可,那么公共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时就无相应的救济途径。所以,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不能一律视为准予行政许可。当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少数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从便民的角度出发,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既不作出决定,又不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的,可以视为许可,但是要由单行法律、行政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在我国,已经有一些法律、行政法规作了类似规定。如,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需要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保部门接到申报后,应当在1个月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2日前,将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鉴于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既不能一律视为不予行政许可,更不能一律视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对此未作规定,留待设定行政许可的单行法律、法规予以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行政法规可否设定行政许可,法律有什么规定
    一、行政法规可否设定行政许可,法律有什么规定1、国务院所设定的行政法规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但是应当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二、行政法规是否有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有限制,具体限制如下:1、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2、临时性的行
    2024-02-03
    119人看过
  • 行政许可没有规定许可期限怎么办
    一、行政许可没有规定许可期限怎么办行政许可没有规定许可期限的情况下一般按照一般性的许可期限计算,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如下: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二、行政许可的设立范围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
    2023-06-06
    295人看过
  • 行政仲裁是否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行政仲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行政仲裁是不是劳动争议的诉讼?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仲裁,属于民事仲裁。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2023-07-11
    421人看过
  • 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具体是指什么
    附义务许可是指许可证持有人在获得被许可的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了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行使该项权利的义务或责任。在附义务许可中,如果被许可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从事被许可的活动或权利,便会为此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例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国有土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我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在获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一年内应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6、67条,下列两种情形属于附义务许可:(1)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者利用公共资源行政许可;(2)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如城市供水经营许可、供电经营许可、电信业务许可、邮政义务许可等。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2023-06-02
    404人看过
  • 行政许可变更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的规定:一、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二、变更的原因可能是活动内容、方式或性质发生改变,原许可证不能适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指什么国务院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23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以上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由同一部门对相同内容进行重复审批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在削减重复审批、合并办事环节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保留审批事项的准入把关作用
    2023-07-15
    140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注销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注销的具体条件是什么行政许可注销的具体条件是: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二、行政许可撤销与撤回有何不同行政许可撤销与撤回有的不同如下:1.适用情形不同。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许可的撤回仅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两种情形;2.溯及力不同。进行行政许可撤回的,行政许可自撤回时起失效,不具有溯及力。进行行政许可撤销的,该行政许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三、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包括哪些内容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如下:1.公
    2023-10-17
    428人看过
  •  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具体审查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要点包括:1. 处罚机关是否有权处理此案件;2. 违法事实是否明确;3. 证据是否充分;4. 调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5. 是否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6. 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严格按照这些要点进行审查,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合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要点包括:1.处罚机关是否有权处理此案件;2.违法事实是否明确;3.证据是否充分;4.调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5.是否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6.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审 查 要 点 : 权 力 、 事 实 、 证 据 、 程 序 、 时 效 、 适 用 依 据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要点包括:权力、事实、证据、程序、时效和适用依据。在行政诉讼中,审判人员需要依照这些要点对具体案件进行审查,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首先,权力是行政诉讼的基础,审判人员需要
    2023-09-07
    139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权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撤销行政许可权的具体情形有哪些(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是其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法定条件对被许可人的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的情况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遵守职权法定和不得越权的原则。超越法定职权主要有三种情况:超越法定的事项管理权;超越法定的地域管理权;超越法定的级别管理权。(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实施行政许可,包括违反法定形式、省略或者颠倒行政步骤等。(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的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是申请人是否具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条件,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行政机关不得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五)、依法可以
    2024-01-14
    42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依据法律是否有具体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案件经办人必须是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监督员,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其他人员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
    2023-03-13
    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期限具体如何规定
    对行政诉讼的期限规定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是,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诉讼期限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期限。《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基本法。对行政复议的期限,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质监法律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
    2023-08-01
    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有行政拘留,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中有行政拘留,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是包括行政拘留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法律规定中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参照《行政处
    2024-01-19
    39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是哪些?
    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部门规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应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期限。《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基本法。对行政复议的期限,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质监法律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没收产
    2023-03-03
    240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制度上有哪些特别规定
    (1)相对集中许可权。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但此时在实体上必须是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程序上则要经国务院批准;(2)一个窗口对外。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并联审批。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4)一站式审批。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
    2023-06-13
    458人看过
  •  行政许可公开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许可的公开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标准、程序、费用和限额等应当公开,许可申请人享有查阅许可档案、了解许可标准、条件、程序、费用、限额和结果的权利,并且可以提出有关许可标准、条件和程序的意见。行政许可的公开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标准、程序、费用和限额等应当公开,许可申请人享有查阅许可档案、了解许可标准、条件、程序、费用、限额和结果的权利,并且可以提出有关许可标准、条件和程序的意见。通过政府活动的公开化来实现公民的了解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调动公民的积极性。 行 政 许 可 公 开 原 则 的 内 容行政许可标准化原则是行政许可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标准化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对行政许可的事项内容、管理行为、审批过程和评价手段等一般规律和通用要素进行规范化,形成可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标准。具体来说,行政许可标准化原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行政许可标准化应当遵
    2023-09-18
    5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具体什么是行政许可,有哪些相关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0-04
      专业分析: 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 行政许可法规定, 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组织应当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
    • 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是否可以延期具体规定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
      对您提出的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是否可以延期的问题,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应当自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
    • 具体什么是行政许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10
      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 想知道有关行政许可的具体规定内容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4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含义,行政许可的特征一般是: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予以许可。行政许可存在意味着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为适应社会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对符合一定条件者解除禁止,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