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认购权有变G申能重启再融资方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13:48 185 人看过

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后,G申能重启3个月前暂缓审议的再融资方案。

G申能今日披露,公司2004年度增发新股(不超过2亿股普通股)申请已于2005年4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05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发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自2005年5月26日起至2006年5月25日止)的议案,并决定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上述议案。后因证券市场推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故2005年6月14日,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定有关增发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事项暂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05年8月17日,G申能股改完成。

G申能称,目前,公司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已进入建设期,董事会决定将增发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同时,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全体股东利益趋向一致,公司股权结构也已发生变化,因此董事会拟对原发行方案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原增发方案中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拟调整为全体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

G申能称,拟对增发新股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未分配利润事项明确如下:对公司在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后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G申能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5日上午9:00召开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涉及增发的4项议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10月14日。

G申能一高管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增发事项,只是完成公司再融资的前置程序,即使股东大会通过了相关议案,也并不表示公司马上就可进行增发,具体何时实施还要等待证监会的上市批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谁有优先购买权买房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出卖人向第三人出卖标的物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特定人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谁有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出租的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不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出售无效。2。房子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的证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旧房时,原
    2023-05-08
    201人看过
  • 优先权给我们的启示
    第一、一件发明只有抢先申请才能实现其专利价值。我国专利法规定,一项专利权只授予最先申请的申请人。那么对之后的发明人来说,发明的价值就大打折扣,因为发明不仅不具有新颖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且在实际中如果应用还要支付专利权所有者专利使用费。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说,专利权是国家给予申请人的一种权利,与之相对应的是申请人价值和能力的体现。从发明本身来说,一项发明所带来的巨大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是无法估量的。这些因素都促使着申请人抢先申请专利,而近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量也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11月底,我国受理的国内申请人专利申请量已达到585.2万件,国内申请人专利授权量为331.9万件。这也都说明专利申请在我们国家日益受到发明人的重视。第二、发明人应熟悉专利法律和相关规定在经济、体育等领域,如鱼得水的组织和个人除了具备超强素质和能力之外,还必须了解行业规则或者竞争规则。专利领域也不例外,申请人要及时
    2023-04-23
    497人看过
  • 股东优先认购权效力认定
    股东优先认购权,在我国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其他老股东在购买价款和其他股权转让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于第三人受让该股权。《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该条款是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既得利益免受陌生人加入公司而带来的不便或者不利,强化公司的人合性而设立的。但是老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对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究竟如何,要依具体情况而定。1.股东间在缺乏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表现形式,因为《公司法》第72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仅适用于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和情
    2023-06-09
    132人看过
  • 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之间谁有优先权
    如果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民法学界的通行做法。相关知识:承租人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第二,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在出售前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决定拍卖房屋并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相同。无论从房价、付款方式等方面来看,承租人都不会购买比第三方购买条件更好的房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行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期间。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通知其他共有人的,
    2023-05-07
    69人看过
  • 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谁能优先购买
    首先允许这些股东自行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意,不是成立公司时的出资比例,而是出让股权的当下的出资比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方式与限制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股东辞职后股份怎样处理股
    2023-06-25
    76人看过
  • 优先认购权与分红权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的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的区别是:1、分红权是指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2、优先认购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售股权,除内部转让、法定继承等情形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中石化获俄油企IPO优先认购权【本报北京讯】俄罗斯莫斯科消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正在考虑认购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Ros-neft)股票,后者预计于今年年中首次公开上市(IPO)。如果此次交易成功,将成为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油气领域的首次重大参与。据中石化内部人士表示,Ros-neft希望中石化在两周内作出决定,以配合其IPO时间表。(张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
    2023-08-12
    451人看过
  •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吗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共有人转让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
    2023-06-29
    377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证券法》第九十九条证券交易所履行自律管理职能,应当遵守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认股权证与股票优先认股权的区别1)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
    2023-04-11
    211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能否行使
    案情]原告(反诉被告)郭丽被告(反诉原告)李伟被告(反诉)张强河口办事处居民张强曾于1998年8月2日,将自己位于河滨路的6间房屋租给李伟使用,每月租金600元,租期5年。1999年3月,张强因妻子生病住院,花去人民币6万元,在妻子住院期间,张强曾向其好友郭丽借款3万元。1999年10月,张强因妻子又要住院,自己无力支付医药费,遂决定将租给李伟使用的6间房屋卖给郭丽,双方在协商中张强提出因其经常得到郭丽的帮助,特别是在妻子住院时凑齐3万元借给他,未要求利息,因此决定将房屋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卖给郭丽,后双方经过协商以6万元的价格转让此6间房屋。同年11月18日,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同年12月中旬,郭丽找到李伟,要求李伟腾出所租房屋,李伟不同意,并提出自已愿意以6万元价格购买该房屋。双方发生争执,郭丽遂于2000年3月2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伟腾出房屋。李伟提出反诉认为张强和郭丽侵
    2023-06-08
    71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
    一、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都不是优先购买权人。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上述法条规定,作为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应当通知的,可以参加竞买,但并不是优先购买权人,不具有优先购买权。二、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
    2023-06-16
    192人看过
  • 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重启在即
    权威人士24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证监会与国土资源部在春节前已就房地产上市公司权益类再融资的审核流程和具体操作步骤达成一致,证监会对房地产上市公司公开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申请将于近期重新启动审核。根据新的审核规则,房地产公司权益类再融资须增加国土资源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用地的审查。核查内容包括项目涉及土地的农用地核用和征收、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动工和开发建设以及转让等情况。如果项目用地非法、违规囤地或者相关房企在三年内曾受到用地处罚等情况,那么权益类再融资的申请将不能通过审核。国务院曾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此次国土部介入房企再融资审核,便是对国务院文件的细化。权威人士透露,2009年下半年以来,A
    2023-06-08
    488人看过
  • 怎样优先行使股票认购权
    1、作为公司员工的,在公司登记认购;2、作为股东或公司的战略的合作伙伴关系也作相应手续。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相互信赖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存续的重要基础,因此,立法在维护股份自由转让原则的同时,赋予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项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而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基于与出让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公司股份的权利属约定权利,显然法定权利应当优先于约定权利。因此,在出让股东未告知其他股东而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受让人时,也即股东优先购买权和非股东受让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前者。同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4-26
    285人看过
  • 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股权融资有什么优势
    一、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股权融资有什么优势股权融资方式主要有:1、吸收风险投资。风险投资(英文缩写VC)是指风险基金公司用他们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他们认为可以赚钱的行业和产业的投资行为。2、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英文缩写PE)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3、上市融资。现在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也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新的希望,但企业上市是一项纷繁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提前一到二年时间(甚至更长)做各项准备工作。股权融资的优势:1、这种融资方式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结构一般是由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相互之间的形成多重风险约束和权利制衡机制可以相应的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2、由于证券市场有相应严格的严格监管制度,因此其中信息的公开性和资金价格的竞争性要优于贷款市场。3、如果借款者在企业中占有较大的股权份额,那么它运
    2023-06-09
    412人看过
  • 工资清偿不再优先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担保权优先清偿,拖欠的职工工资只能通过无担保的财产清偿。当然这是指在该法公布后形成的职工工资拖欠,之前形成的职工工资拖欠,必须优先清偿给职工,就是设定了担保权的财产也要随后清偿。这也就意味着:破产企业的职工工资等是否优先清偿,要根据何时所欠而定,有个新老划段的安排。在《企业破产法》实施后,该法公布以前出现的破产,破产人将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福利。破产人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职工工资的,要从有担保的财产中清偿。《企业破产法》公布后,破产人将优先清偿企业担保人,职工工资和其他福利仅能从未担保财产中清偿。
    2023-06-05
    6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优先认购权?如何申请优先认购公司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0
      优先认购权是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时,老股东可以按照原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认购的权利。 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当按照实际比例行使。但《公司法》允许股东通过章程等自治协议行使优先认购权。
    • 增资完成后股东可否再主张优先认购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不能主张,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原股东的比例性利益,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其权利的范围不应超过其实缴出资比例的范围。股东主张对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增资份额享有优先认购权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且优先购买权与新股优先认购权的性质、行使程序、救济途径均不同,无类推适用的基础。其次,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因为第三人认购出资而受到任何的影响。股东主张对其他股东放弃认
    • 优先权专利可以再分案申请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2
      分案申请是指专利文件中包含多个没有共有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需要将一个申请拆分成几个申请。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讲,“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 什么叫“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有什么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1
      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例如,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 谁具有优先购买股权的资格?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中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东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那么,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