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前财产和行为保全的适用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1 04:40:09 338 人看过

在进行仲裁前,财产和行为保全的适用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仲裁案件必须具备给付内容,且确实需要进行保全。其次,仲裁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申请有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在进行仲裁前,财产和行为保全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仲裁案件必须具备给付内容,且确实需要进行保全;其次,仲裁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仲裁前财产保全适用条件

仲裁前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程序开始前,为了保障当事人权益而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存在争议的民事案件;

2. 当事人请求保全的财产与案件有牵连;

3. 当事人请求保全的财产为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占有的;

4. 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不能在仲裁庭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供证据证明其请求权;

5.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其他情形。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采取仲裁前财产保全措施。仲裁前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在仲裁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进行仲裁前,财产和行为保全的适用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采取仲裁前财产保全措施。仲裁前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在仲裁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仲裁适合什么范围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是捐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国
    2023-03-29
    214人看过
  • 财产保全你会用吗?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一、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2、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3、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4、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
    2023-05-07
    264人看过
  • 了解诉讼财产保全:概念、目的和适用范围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中,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让债务人不能处理财产,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留置意味着什么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适用留置措施前提是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需要在立案后有证据证明部分违法犯罪事实,适用留置措施目的之一在于进一步调查重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2023-07-16
    414人看过
  • 仲裁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仲裁的范围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仲裁,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仲裁。《仲裁法》特别规定了两类事项不得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当然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但是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事项不一定属于仲裁范围。2.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
    2023-06-06
    279人看过
  • 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和范围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的可以申请。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导致社会发生危险性的可以申请。一、如果判刑了取保候审的时间算在里面吗不算,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入服刑期间。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服刑期间指的是已经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拘留所、监狱等地服刑的期间,因为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算入服刑期间。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我国刑
    2023-03-04
    100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的撤销有什么条件吗
    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法院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2、申请财产保全须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出现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如当事人隐匿、转移、毁损、变卖财物,以逃避所应承担的实体义务以及争议的标的物系鲜活物品或者季节性很强的物品等,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一般应当在争议案件受理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
    2023-06-18
    233人看过
  • 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2023-07-07
    292人看过
  • 仲裁法适用范围及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范围如下: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哪些亮点一个延长申请仲裁时效期延至一年“现行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60天,但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超过60天的时效。”在某劳动仲裁科室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他们没有进行过具体统计,但从日常的来访、来电看,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时有发生。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须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而《调解仲裁法》将申请仲裁的时效调整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2023-07-04
    161人看过
  • 仲裁员回避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条件有如下几点:1、当事人有权可以申请仲裁员回避;2、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4、与本案当事人和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平仲裁;5、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员回避吗?回避,分为主动回避和申请回避两种。主动回避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书记员、鉴定员、勘验人,以及翻译人员,如有法定情形自动退出对案件的处理井不再执行与该案有关的任务。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如果认为仲裁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该仲裁人员退出本案并更换人员的请求。申请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但申请需要在组成仲裁庭以后,裁决作出之前提出。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其他成员、仲裁员或其他人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或仲
    2023-07-08
    23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一、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范围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承担一目了然,不需要仲裁委做出价值判断。3、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4、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5、必须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者不申请,法院不能主动做出。6、仲裁先予执行裁定的做出机关是劳动仲裁委,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法院。7、用人单位不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对先予执行提出异议,法院已经受理的,对先予执行不做实质性审查,应当裁定驳回起诉。9、对于法院做出的先予执行的强制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但不能就先予执行裁定本身提出异议。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
    2023-07-18
    415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其适用范围?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反家庭暴力法借鉴国外民事保护令制度,总结部分地区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试点经验,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因强制、威胁等原因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根据最高院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规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可以包括一项或多项内容: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
    2023-07-03
    394人看过
  • 婚前财产协议的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婚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可以是房屋、车辆、工资、奖金,也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婚后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日期是在结婚日前还是结婚日后。如果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
    2023-07-22
    396人看过
  • 医保保障的必要条件及其适用范围
    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满足3个必要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根据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医保要交多少年可以终身享受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2023-07-03
    404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和条件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1、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直属、省属、市属、部队属、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私营、民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外地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不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铁路、邮电、合资、银行、保险、中建等十一个原参加行业养老保险统筹单位);2、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争议;3、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劳动争议;4、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劳动争议。(三)、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
    2023-04-16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适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仲裁机构提请人民法院,对争议的标的或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其对财产进行处分或转移的一项法律制度。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现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断的范围及适用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的适用条件: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中断的适用条件:起诉、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 延长的适用条件:一是客观因素造成当事人无法及时申诉,二是当事人因客观因素无法委托他人,二者缺一不可。
    • 适用范围:财产保全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目标的物处置判决生效后执行的财产,防止争议扩大,保障有效的判决执行。但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对当事人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存款,超过申请人的请求范围,限制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相关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
    •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及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1、民事诉讼中的诉前财产保全,又叫诉前保全,是指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
    • 速裁流程范围及适用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1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总则第三条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对案件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