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有什么效力?公证效力又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05:00:54 337 人看过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的效能和约束力。根据我国《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公证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证明效力、执行效力和法定公证效力。

1.证明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的证明效力具有法定性、优先性、普遍性和相对性的特点。

2.执行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7条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3.法定公证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8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法定公证效力不是指一种单一的法律效力,其效力的内容取决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可以是证明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或者是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效力相关文章
  • 房产公证效力主要有什么内容
    一、房产公证效力主要有什么内容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二、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房屋公证办理需要以下手续:1.向公证机构申请房产公证;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要公证的文书以及缴纳税费的证明;3.公证机构审核提供的证明材料;4.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
    2023-11-16
    164人看过
  • 公证效力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证的效力公证的效力: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需要材料如下:1.需要材料有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据的了解还需要的材料有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
    2022-08-09
    449人看过
  • 什么是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公证暂行条例》第4条第10项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不仅有利于迅速解决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促进经济的正常流转,而且可以避免因诉讼、仲裁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和人力、物力的损耗。这是规范和及时调整社会经济行为的有利措施。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特殊职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
    2023-06-06
    343人看过
  • 什么是认证?认证的效力是什么
    认证,是法庭对经过质证的证据材料作出判断和决定,确认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另外,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食品安全认证流程是什么1、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可通过咨询公司获取帮助);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7、符合
    2023-07-29
    91人看过
  •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效力
    一、公证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效力公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1.工作人员通过对公证内容进行审查、排除不合法的行为,以确保公证内容的合法及房屋买卖的合法性;2.确定该行为是行为人所为,行为人的行为确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确保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撤销已经办理了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由于他人欺诈二期签订或者具有其它法律规定的可撤销事由,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制定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购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和地址;2.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价格和数量的具体内容;3.购房合同关于违约条款的内容;4.要将购房中附带的条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清楚。
    2023-02-21
    474人看过
  • 婚后财产公证有什么程序和效力
    一、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具体包括: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后财产公证程序具体内容如下:(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
    2023-06-19
    436人看过
  • 怎么在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有效力
    一、怎么在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有效力遗嘱如下公证有效:1.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2.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3.经审查通过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二、公证处办理遗嘱需要材料公证处办理遗嘱需要的材料如下: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
    2023-05-22
    168人看过
  • 合同公证效力的确认方法是什么?
    同公证效力认定方式:1、公证证明任何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行为和文件,国家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2、当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纹之前履行其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4、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效力如何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只是加强该合同的证据效力,在发生纠纷时,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法院可以径行按公证过的合同内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2023-07-05
    417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效力的作用是什么?
    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指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件,可以不经法院审判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是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良好保障。但这类文件也比较复杂,只能委托律师办理,否则公证处可能根本不给予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件有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和公证机关。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融资租赁强制执行公证效力问题1、《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关于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
    2023-07-03
    424人看过
  • 免除债务的效力是什么又有什么法律效果
    一、效力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二、法律效果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兔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
    2023-04-10
    67人看过
  • 转账凭证有什么证据效力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所以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借贷双方的关系除了要求其在资金偿还期限、数额等方面表示一致外,最重要的是出借人把货币或者其他的有价物交给借款人,只有这样,借贷关系才能够正式生效。故此,只有银行转账的凭证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只能作为认定借贷关系生效的证据。因为当事人之间也可能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和第七十六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将不予支持。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是因为他比对方当事人更容易阐明事实情况。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案件,故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负有以下的举证
    2023-08-17
    198人看过
  • 民事证人证言有什么效力
    证人出庭率低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证人作伪证在民事诉讼中也屡禁不止,我国现行立法虽将证人证言作为法定证据来加以规定,但是证人证言的客用价值在实践中大大降低,因此,证据制度设计的不尽合理,使得证人拒不出庭作证或作虚假证言肆意泛滥而又得不到有效遏制,加剧了法官对证人证言的信任危机,增加了法官采纳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加大了法官对证据的取舍上超级自由裁量一、关于证人品格的质疑由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证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可能会有夸大或缩小的情形,甚至完全有意进行虚假陈述,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强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据力不强。事实上,证人的诚信问题应由任何一方当事人通过提供品格证言来进行抨击和支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当事人对证人的品格进行质疑,虽然《民事证据规定》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证人证言进行认定时,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
    2023-06-06
    342人看过
  • 公证效力时间
    公证效力
    公证书的有效期分为三类情况:1.未规定的,由使用部门规定;2.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与之一致;3.没有规定有效期的,视具体情况而定。撤销公证委托书只能收回委托书,否则第三人可认为受托人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 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例如,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 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 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 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 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
    2024-01-05
    243人看过
  • 执行效力公证
    赡养协议
    执行效力公证:公证机构依法开具的公证,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效力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其他条件。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款合同、民事扶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的营业执
    2023-08-09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公证具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1、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 更多>

    #公证效力
    相关咨询
    • 那么公证的效力上称什么是证书的效力,公证有什么法律效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2
      公证的效力,就是公证的效用,指公证证明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公证的效力又称为“证书的效力”。公证在法律效力上具有以下几种: (1)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依据的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供接受者的可靠凭据,并可直接采用,而无须核查。 (2)强制执行效力。是指经过公证证明的追偿债款或物品的债权文书,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律
    • 公证书的效力是什么,公证书的效力是怎样的,对照相证有什么影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是因为,公证机构是国家的司法证明机关。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要对公证对象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核实、只有公证机构确认需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
    • 南京二手房买卖公证处公证的效力如何,公证处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房产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常识房屋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对老百姓的生活和社会生产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近年来,南京公证处立足民生,服务市
    • 遗产继承公证有什么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遗产继承公证可以使遗产继承合法化,可以减少遗产继承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有效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遗产继承具有较强的执行效力。
    • 抚养权公证书有什么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9
      1、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 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以及抚养费金额。 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 5、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