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一)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婴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包括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和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
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婴儿由该助产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如在家、路途、非法个体诊所等,如断脐处理在医疗保健机构内进行,并同时做好出生登记的则视为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及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但因病历遗失造成没有有效出生记录等档案资料可供查询者或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不一致或缺如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申请由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受理。
1.审核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或海南省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由医院出具)。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3)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
(4)其他:机构外出生的婴儿还需出具亲子关系声明、亲子关系旁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签发:审核材料→录入→打印→指导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内容→领证人在存根联的婴儿母亲签章处代签确认→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发证。
3.登记及保管:按照“谁接生、谁记录、谁署名”的规定,及时、客观、完整地填写《海南省出生医学登记册。《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表要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顺序工整填写,不得空项。存根联妥善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存根联粘贴处”,有关申请材料随病历妥善保存备查。
4.首次签发的父母信息登记务必在孕产妇出院前完成,否则按照特殊情形的有关办法进行处理。出院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逢节假日顺延2天,逾期领证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婴儿入户情况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与户口本出生日期不符怎样办独生子女证
308人看过
-
出生证明医学样本是怎样的
416人看过
-
《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64人看过
-
医学出生证明有什么用(出身医学证明)
429人看过
-
非婚生儿能办理医学出生证明吗
277人看过
-
《出生医学证明》在哪里可以办理?
120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非婚生育的无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不给办理户口应该怎么处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7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
-
有户口还没有结婚证有出生证明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4可以正常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卫基妇发[2001]4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特规定如下:一、《出生医学证明》由合法的接生单位签发。
-
怎么样给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0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由宝宝出生的医院提供。 办理出生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宝宝出生的办理流程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
-
新生儿在儿童医院怎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正常医院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和相关资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
-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怎么办理,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卫生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1)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2)已办理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