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赠与股权有规定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赠与股权是属于转让的一种,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要经过什么手续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
股东之间是否有授予股权的规定
277人看过
-
股权赠与其他股东时间是否有限制
124人看过
-
股权赠与,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132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东和非股东之间的合作与竞争
440人看过
-
股东和控股股东之间是否有权利继承
487人看过
-
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187人看过
-
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权利有什么不同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30原则上没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大股东利用控股权控制公司,秘密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都有不同的作用。公司的大股东可以拥有公司的经营权,在股东大会上有更多的发言权。股东享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成正比。《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
夫妻之间赠与股权协议书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5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在某公司投资后成为了股东。经营数年后,现甲、乙欲将甲在某公司的股权赠与给其内弟。双方签定了赠与协议(甲、乙双方在没有离婚的状态情形下)。 1、该赠与协议是否有效?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并且股东会议通过才生效。2、赠与协议的成立与甲在某公司所享有的股权有否冲突?赠与协议成立并且甲的股权让渡给其内弟后就有冲突了。3、赠与是否可认定为股权转让?在公司内部中是否需要过半数股
-
股东内部股权赠与程序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6首先,《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
股东之间股权变更是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5好,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
-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股东转让股权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股东转让股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另一种是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股东与股东之间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