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诉讼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54:26 140 人看过

行政诉讼案件程序: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审判监督程序;

4、执行程序。

一、法院劳动纠纷应该做哪些

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与审理民事纠纷案是一样的。主要的流程有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等。一审又分四个阶段分别是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和依法作出判决。二审是在一审结束后,被告人对一审判觉得不满意的,可依法申请二审。被告人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判监督是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

二、什么叫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判决和裁定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或者虽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没有什么错误,则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只能是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他任何机关、团体都无权提起。

(3)有权重新审判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应当依照的诉讼程序,因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三、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审判监督有什么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诉讼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生效的裁判、程序有严格的限制、程序无确定的时间、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二审是未生效的裁判、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理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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