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致害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12:32 477 人看过

建筑物致害责任谁担责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建筑物或者是构筑物因为发生坍塌等现象,致使过往行人造成损害,除非是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否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如下:

1.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他们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如果塔吊倒塌是怎么赔偿的

塔吊倒塌的赔偿如下:

1、如果塔吊倒塌,则塔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赔偿侵权损失,包括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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