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行政性垄断及限制竞争行为具体包含哪些行为
行政性垄断是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如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商品流通,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
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串通投标的行为等。
二、贸易公司一般是做什么的?
贸易公司一般是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业务范围包括购买、销售和其他如进行营业活动,也可以用经纪人或者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活动;但是贸易公司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从事业务活动,其职能都只是开发票;从国际税收方面看,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贸易公司是逃避国际税收的又一条途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什么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下:
1、误导性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非法窃取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者披露商业秘密、非常使用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害的行为;
3、假冒伪劣行为、商业贿赂、强制性交易、行政强制性经营、低价倾销、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正当有奖销售、诽谤商誉、招标中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什么是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的适用
490人看过
-
商业贿赂的定义及法律依据
196人看过
-
贿赂罪的刑罚及其相关规定
121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以及如何认定
105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取证方法概述
487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受贿罪,商业贿赂罪怎么判?
287人看过
低价倾销是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 更多>
-
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是什么以及商业贿赂罪的处罚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因为,倘若经营者不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参与竞争,而是通过贿赂手段购买或者销售商品,那么必然违背竞争原则,扭曲市场关系,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
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的特征有哪些? 以及商业贿赂的内容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3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
-
什么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哪些罪名,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2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
-
商业贿赂行为解析什么是商业贿赂,什么是商业贿赂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7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自己销售或购买商品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获得利益,为交易者及其员工及其代理人提供某种利益,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商业回扣,合法的佣金和折扣不应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
什么叫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由谁立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6商业贿赂罪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