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拒绝处罚权与检举权利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17:32:52 147 人看过

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的情况有:

1、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单据。

2、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没收财物单据。

3、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

4、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没收财物单据的。

当事人贩毒但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当事人如果贩毒达到了20g,说明贩毒的数量是比较多的,那么通常刑也会比较严重,最少也是七年的有期徒刑。但当事人如果贩毒的数量超过了20g,那么通常对当事人判刑的力度还会加大,而且一定会对当事人处罚金,贩毒是最高可以判到死刑的。

《行政处罚法》第5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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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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