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公证书送认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15:39 140 人看过

发文单位:司法部公证司

文号:[92]司公函102号

发布日期:1992-8-27

执行日期:1992-8-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据中国旅行社签证代办处告,近来委托该处代办认证的公证书,有很多不符合有关规定,如未盖公证处钢印,无公证员签名章,同一本公证书中文页的公证员与译文页的公证员姓名不一致,公证员未在外交部领事司备案,个人送公证书认证的未附公证处介绍信等。由于这些问题,使得一些公证书不得不经退改后或附了介绍信后,再办理外交部领事司和有关使馆的认证,严重延误了当事人使用公证书。鉴于此类情况,希望各地公证处健全审核制度,减少错情,严格按规定办理公证书,并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我部1981年发布《公证书试行格式》的规定,婚姻、学历、经历公证书必须附当事人照片,并加盖钢印,对于用于遗产继承等的结婚公证书,如当事人一方已死亡,无法提供照片时,公证处送公证书认证时,须予以说明。

2.厨师等技术等级公证书,必须按劳动部、司法部劳培字(1992)1号和1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3.送西班牙及阿根廷、哥伦比亚等拉美国家使用的公证书,必须有西班牙译文。

4.送奥地利使用的公证书,应按司(92)司公字05号文规定办理。

5.公证书送认证的方式,应严格执行司(89)司公字第80号文的规定,由公证处统一寄送。对于时间要求较急的,须由公证处出具证明,并由公证处主任在证明上签字,连同送认证的公证书封好,交当事人送中旅社签代处。

6.继承财产的公证书,必须由公证处寄给中旅社签代处。个人寄送给中旅社签代处的,该处均不予受理。

7.公证处寄给签代处的公证书,若几个人前往同一国家使用,最好用一个函,一同寄送签代处。

8.公证处送认证时,如同时寄送的公证书较多,可按照所附的中旅社签代处设计的《汇款清单》填写好,在汇款时将该清单邮寄中旅社签代处。

附件:中旅签代处提供的《办理公证书认证一览表》(略)和《委托办理公证书认证汇款清单》

委托办理公证书认证汇款清单

注:补汇款要写明认证号,其他可不写单位:公证处199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能否公证户口簿的复函
    作者:司法部公证律师司颁布日期:1986-12-19执行日期:1986-12-19湖南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关于户口簿能否公证的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美国驻广州总额馆要求当事人提供“户口簿”(影印件)公证书事,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户口簿”是我国户口管理机关内部的一种册簿,内容又涉及我国对户口管理的规定,且“户口簿”的内容都在公证书中体现,故不宜对外办理“户口簿”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文书。
    2023-06-06
    338人看过
  •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公证处能否办理抵制以色列声明书公证的复函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你处京司公(1996)33号《关于能否办理涉及有损我国与以色列国关系的声明书公证的请示》收悉。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为使上海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能够在阿拉伯国家港口挂靠,应国外要求,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有抵制以色列内容的声明书公证事,经研究并商外交部领事司,我们认为,考虑到中以友好关系,现不宜办理有抵制以色列内容的声明书公证。但是,为了不妨碍当事人在阿拉伯国家进行正常的经贸活动,可在不影响中以关系,不对今后做出保证的前提下,在此类声明书中采用“与以色列无商业往来”等变通措辞,然后由公证处予以公证。司法部公证司
    2023-06-06
    425人看过
  •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书试行格式的几点说明
    发布部门: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发布文号:(81)司公字第94号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求内容真实、合法;文字准确、明了、易懂;印刷装订整洁、美观、大方。一、关于一事一证问题为了申请人使用方便,一般以一事一证为好。有几项证明内容但属于同一使用目的而需合并成一份证书的可以几事一证。二、关于出生地和出生日期问题出生地一般只写省、县(市ぉ的名称。如省、县(市ぉ的名称有变化,则应写出生时的名称;如果出生时的地名现已不存在,则可在地名前边加一个“原”字。公证书上一律不写年龄,以出生日期代替年龄,出生日期一律用公历,写明×年×月×日,必要时,可用括号注明农历日期。三、关于编号问题公证书均需编号。一宗公证事,需要办几件公证书的,应按顺序每件编一个号,不要几件同编一个号;如几项内容办成一份公证书的,应按一件计,编一个号。有关继承问题的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的编号应在委托公证书之前;遗嘱公证书的编号又
    2023-06-06
    255人看过
  • 公司注册资本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行业政策背景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制,降低准入门槛,国家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除27个特定行业外,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在实收注册资本制度时代,注册资本的数额写在营业执照上,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本金。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操作规程,实收系统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限制了市场的积极性。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实缴制有什么区别。实收系统需要占用公司资本,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办理实收资本登记,也不需要办理验资证明。认购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写得越多越好。为了体现我们公司的实力,我为什么不扩大注册资本呢。作为一个企业主,如果你想这么想,我只能说你太傻太天真了。你知道,你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三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2023-05-02
    492人看过
  • 房屋继承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什么是房屋继承公证?房屋继承经公证后,您的继承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行为。因此,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为了保护您的继承权。不动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不动产继承是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途径之一。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死者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二、房屋继承公证程序1,首先,您需要在继承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制作死亡证明。接下来,你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过程中,提交的主要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3)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的文件;(4)继承人身份证明。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补充资料:被继承人的遗嘱(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形式的遗嘱暂不采用)。最后,房屋继承公证完成后,即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您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023-05-31
    488人看过
  • 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向海基会寄送公证书副本有关问题的函
    发文单位:中国公证员协会文号:[94]公协字05号发布日期:1994-1-24执行日期:1994-1-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现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在履行《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海基会和当事人催寄公证书副本问题近来一些当事人反映,他们的公证书副本海基会没收到,有时海基会也直接来函,催寄公证书副本。为此,1.应按《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程序及时寄送公证书副本。未及时寄送者应承担迟延的责任。2.协会已按约定寄送公证书副本而当事人或海基会又来函催寄副本的,协会可将寄送副本的函号和时间告诉当事人或海基会,经海基会核查确实未收到公证书副本的,协会可予以补寄。3.对违反管辖规定,擅自办理涉台公证并将公证书发往台湾使用后,海基会来函催要公证书副本的,省公证员协会发现后,应明确函告海基会,该公证处违反管辖规定,已责令撤销
    2023-06-06
    26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XX部律师司关于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1984年8月8日(84)司公字第161号)据国务院侨办国外司向我司反映,最近日本东京华侨总会和一些华侨在办理国外华侨去世,国内亲属继承遗产的公证中遇到很多问题,对此意见很大。现就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重申如下。一、国内继承人继承国外亲属的遗产,可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证明或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无需要求将国内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先汇回国内,才为其出具有关公
    • XX部XX关于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1984年8月8日(84)司公字第161号)据国务院侨办国外司向我司反映,最近日本东京华侨总会和一些华侨在办理国外华侨去世,国内亲属继承遗产的公证中遇到很多问题,对此意见很大。现就办理涉外继承公证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重申如下。一、国内继承人继承国外亲属的遗产,可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办理继承权证明或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无需要求将国内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先汇回国内,才为其出具有关公
    • 委托公证公司公证应注意什么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3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
    • 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1-24
      协议离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异并对离婚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 XX司关于办理和赠与公证等问题的复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发布单位】司法部公证司【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文件来源】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粤司公(1988)296号《关于继承权转移和继承份额赠与等问题的请示》函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如何办理继承人为转让其应继承的份额而申办的公证证明事项,同意你处意见,即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