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解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6:45:35 383 人看过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的,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

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不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

(一)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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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6日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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