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1:56:22 251 人看过

一、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股东未按要求完成出资的,对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有限股东能否要求返还出资金

有限股东不能要求返还出资金。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投资款交付给公司后归属公司所有。股东不能抽回其出资,但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会有哪些

在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控股股东抽资

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关联交易抽资

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3.非货币抽资

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以分配利润名义抽资

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5.虚增非货币资产

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股权回购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7.抵押担保

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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