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5:45:21 105 人看过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为:

1、就被承担的债务,承担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不再负担债务。

2、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享有的抗辩权。

3、从债务和从权利转移。

债务清偿期间债务承担的效力

债务承担的效力为:在第三人按约定加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的,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了的,则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就转让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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