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的模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2:31:23 364 人看过

一、刑事审判的模式有哪些

(一)刑事审判模式,是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审判程序组合方式。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是弹劾式审判模式,中世纪欧洲又出现了纠问式审判模式。近现代刑事诉讼中存在三大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主要实行于英美法系国家)、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主要实行于大陆法系国家)和兼采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优点的混合式诉讼。

(二)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又称对抗制审判模式、抗辩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陪审团)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进和控制的审判模式。

二、刑事审判原则

(一)审判公开原则

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未成年人年龄,指被告人开庭审理时的年龄,而不是犯罪时的年龄)。

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要求: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

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人的法庭教育工作。

宣判必须公开,但评议一律秘密进行。

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

对依法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宣判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有旁听人员的,应当告知其不得传播案件信息。

不得旁听案件审理的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二)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原则:包括直接审理原则(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和直接采证原则(法官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

言词原则: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

(三)辩论原则

辩论的主体是控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

辩论的内容是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

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辩论为必经程序。

(四)集中审理原则(不中断审理原则)

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

法庭成员不可更换;

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

三、什么是刑事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审判的原则

1、公开审判原则;

2、直接言词原则;

3、辩论原则;

4、集中审理原则。

(二)审级制度

审级制度是指法律规定案件起诉后最多经过几级法院审判必须终结的诉讼制度。我国人民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至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三)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三种形式:独任制、合议制和审判委员会。

四、刑事审判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死刑复核程序的运作模式有哪些?
    1.关于复核的审判组织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由此,不管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还是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复核的审判组织都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而且只能是审判员,不能有陪审员。2.关于复核的方式和内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对于死刑复核的方式规定极少。《司法解释》第28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而对于究竟采取公开审还是不公开审,书面审还是言词审,都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同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一样,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也实行全面审查原则,对于报请复核的案件,不但要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还要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并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023-06-11
    257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模式有哪些?
    (1)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这意味着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大陆法系的德、日、奥地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以前都采取此种模式。其主要理由是:行政权的完整性和权威性。行政决定具有执行力,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是其实施公务所必需和连带的,是行政权完整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行政效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相对繁琐,个别法院和行政机关合作精神缺乏,严重影响行政效率;法院负担。行政强制执行必须申请法院予以实施的话,会大大加重法院的工作负担(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模式。此种模式为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所采,是其司法权优先于行政权传统的体现。主要考虑是:防止行政机关专横的行使执行权力,保障强制执行的公正性,有效维护被执行方的合法权益,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些国家是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总体上说,英、美
    2023-06-11
    111人看过
  • 物权的变动模式有哪些
    1、债权意思主义债权意思主义是指法律认定以债权法上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如《法国民法典》第1583条规定,物权随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变动。法典实施50年后,在1855年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法》规定物权变动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这种立法体例把不动产登记作为对抗的效力,而且只针对不动产。2、登记对抗主义19世纪末期,日本制定民法典借鉴了法国的做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把不动产登记扩大到动产领域。《日本民法典》第176条规定,物权变动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生效;第178条规定,不动产不登记,动产不交付,不得对抗第三人。3、公示要件主义即债权形式主义。典型的为奥地利的物权变动模式,当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当事人除了有债权合意之外,尚需要进行登记或者交付的法定方式,即进行公示,方发生效力。如《韩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在不动产场合,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经登
    2023-08-16
    484人看过
  • BOT模式的参与者有哪些
    项目发起人作为项目发起人,首先应作为股东,分担一定的项目开发费用。在BOT项目方案确定时,就应明确债务和股本的比例,项目发起人应作出一定的股本承诺。同时,应在特许协议中列出专门的备用资金条款,当建设资金不足时,由股东们自己垫付不足资金,以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项目发起人拥有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以及特许协议中列出的资产转让条款所表明的权力,即当政府有意转让资产时,股东拥有除债权人之外的第二优先权,从而保证项目公司不被怀有敌意的人控制,保护项目发起人的利益。产品购买商或接受服务者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就应与产品购买商签订长期的产品购买合同。产品购买商必须有长期的盈利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保证,并且其购买产品的期限至少与BOT项目的贷款期限相同,产品的价格也应保证使项目公司足以回收股本、支付贷款本息和股息,并有利润可赚。债权人债权人应提供项目公司所需的所有贷款,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时
    2023-06-01
    188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模式有哪些?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4、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表见代理的功能表见代理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表见代理体现着当事人无过错条件下的选择。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与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行为的结果由本人承担。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是善意无过错的,对这一点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是没有争议的。第二,表见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事人利益的法律平衡,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是为了保障财产的动态安全,也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既为了保障动态安全,也为了保障静
    2023-07-28
    219人看过
  • p2p业务模式有哪些
    P2P的三种业务模式目前P2P平台的业务模式一共分三类:纯借贷模式、债权转让模式、收益权转让模式,具体模式分析如下:1、纯借贷模式在纯借贷模式中,平台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参与借款交易,借款人直接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然后由投资者投标,到期后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2、债权转让模式在债权转让模式中,首先放款人(债权人)和借款人(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后,然后放款人(债权人)在平台上申请债权转让,由投资者投标。债权转让完成后,放款人(债权人)并未完全退出,而是会代为收取和管理借款人的还款,并在收取相应费用后支付给投资人。这个模式中的债权人一般情况下是平台的老总、高管或者是合作方。目前大部分P2P平台都是债权转让的模式,原因在于放款、还款的速度更快,同时平台的运营也更灵活,万一遇到借款人逾期的情况,放款人可先垫付,这样就不会影响到投资人按时收回本息。3、收益权转让模式在收益权转让模式中,首先小
    2023-05-04
    341人看过
  • 寡头垄断的模式有哪些?
    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寡占,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英语中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中很少的卖者。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和竞争因素而更接近于完全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它的显著特点是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这些厂商的产量占全行业总产量中很高的比例,从而控制着该行业的产品供给。主要有一次几种模式:1)突点需求曲线:理解寡头的需求曲线突点的关键在于理解寡头价格变动的相互影响。因为寡头市场为若干寡头分割,一家寡头涨价,别的寡头价格不变,这家寡头的消费者都去购买别的寡头的商品,其需求量就会大幅度减少;反过来,一家寡头降价,别的寡头则要跟着降价,然后部分抵消这个寡头降价的效应,使得这个寡头的需求量增加有限。需求曲线的突点折断了边际收益曲线,这是需求曲线作为平均收益线与边际收益线的关系决定的。边际成本线与此折断处相交,既不影响价格也不影响产出。2)市场份额模式:理解市场份额的关键就是
    2023-06-07
    248人看过
  • 合伙出资的模式有哪些?
    (1)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对内转让: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优先权: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出资,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出资方式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
    2023-07-04
    193人看过
  • 新高考模式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1、“3+3”新高考: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海南除了浙江、上海两个我国新高考的“排头兵”以外(2017年即举行首届新高考),北京、山东、天津、海南四省市在2020年的首次新高考也均将平稳落地。因此,对于这六大省市的复读生来说,2021年高考政策的变化也相对不大,且志愿填报均有了上一年数据参考,复读影响相对不大。2021年个别地区高考小变化浙江: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仅当年有效(之前是2年);从2021年起,录取的三段变为二段;2、“3+1+2”模式新高考: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最后,我国也有这么8个省市将要在2021年举行首次新高考,届时高考模式、高校招生政策都将有相当大的改动,而对于该年复读的学生来说,形势相当严峻。主要变化大致有:1)相比于2021年参加高考的应届生已适应了三年新高考模式,复读生仅有1年的快速适应期限。2)不分文理,
    2023-06-18
    74人看过
  • 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是: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五、审判公开原则等。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程序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
    2023-08-08
    219人看过
  • WTO与审判模式重构的设想
    本文从我国加入WTO,对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入手,对照分析了我国不适应加入WTO的情况,阐明了法院能够通过自身改革而避免非法干涉,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适应入世要求的最有效途径,即重构审判模式和审判程序,建立起隔离式审判模式。同时论述了应树立的新观念和应正确理顺的关系。主题词:WTO挑战,法制环境现状,司法新观念,理顺关系一、中国加入WTO对法院审判提出了新挑战中国已经加入WTO,WTO规则的运行背景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离不开法院的审判。中国入世后,必须格守WTO规则,法院也须按WTO规则进行审判。司法程序国际化,导致中国加入WTO对法院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判最高目标是公正,其最根本的保障是司法独立。西方的司法程序是建立在三权分立基础之上的,而三权分立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的基本原则是在党的领导之下。中国特有的国情,现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决定了中国的司法体制在短时期内不会在根本上接近于WT
    2023-06-05
    377人看过
  • 刑事审判管辖审判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刑事审判中的管辖注意以下事项: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非吸案报案了可以多地立案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会经常遇到,也有很多的个人或单位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此类犯罪应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是否可以有多个公安机关管辖呢?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由于这类犯罪的犯罪地可能涉及多个地方,那么就会有多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此时就由最初立案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
    2023-06-21
    197人看过
  • 第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有哪些
    在进行刑事案件二审的时候,其与一审审理案件的方式也是相似的,具体是有3种方式,即组合合议庭、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一、组成合议庭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案件后,就应当组成合议庭,并确定审判长,开始第二审程序的准备工作。二、开庭审理。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开庭审理,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基本相同。三、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迳行判决、裁定。但是,迳行裁决不等于书面审理。1、民事案件向高级法院上诉要开庭吗民事案件向高级法院上诉要开庭。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向高级法院上诉后是否仍需开庭审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合议庭认
    2023-06-20
    184人看过
  • 审判组织模式之探索
    一、引言近年,各地法院以法官职业化试点为契机,积极进行审判组织模式的探索。为适应改革大潮,徐州中院在民一庭组织了一个合议庭进行审判组织模式改革试点,并初见成效,下面谈谈我们试点中的一些探索。二、审判组织模式的探索审判组织的范围众说不一,通常意义上的审判组织是指以合议庭为基础的审判组织。所谓审判组织模式改革就是要针对审判工作的特点,探索出最佳的审判人员组合方式和公正高效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国内在试点中探索出了各种审判模式,如北京房山区法院的321审判模式(3名法官,2名助理,1名书记员);北京丰台区法院的1221审判模式(1名审判长,2名助理,1名书记员,1名速录员);北京崇文区法院的111审判模式(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北京海淀区法院的1审多助多书审判模式(1名法官,4名助理,2名书记员)等等。上面提到的各种审判模式,其主要区别就是法官和法官助理的配比不同。笔者认为,关键是考虑
    2023-04-24
    83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我国学者关于诉讼模式的界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本质属性说。这种观点认为模式能够反映某一事物本质属性的抽象化样式,是指某一系统的结构状态或过程状态经过简化、抽象所形成的样式,它是对某类事物或行为特征的概括或抽象。二是诉讼地位及法律关系说,并将模式与形式、结构、构造视为具有相同的含义。认为模式是对一定事物的内部各个要素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描述。
    • 什么是审判组织刑事审判组织有哪些组织形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审判组织是指法院审判案件的组成形式,包括独任制、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1.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 A.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独任制仅限于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B.对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2.审判组织除可以独任审判外,均须采用合议庭组织形式。
    • 行政模拟审判听庭报告有哪些格式要求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4
      庭审旁听报告是没有固定格式的,只要把报告的内容介绍清楚就可以了,另外要注意把法院的名字(某某法院)、法庭的名字(某某庭)、案件的性质(刑、民、行政)、原、被告的名字,以及案件的大体情况、主要的证据、最后的判决等写清楚就应该可以了。
    • 刑事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有哪几种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6
      刑事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二审又称上诉审判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时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法。
    • 生产劣药罪的判处标准和量刑模式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6
      构成生产劣药罪法院的量刑: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存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