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我国为了维护妇女权益,专门为劳动妇女设立的一个假期。我国的劳动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维护劳动妇女在产假期间的合法利益。劳动单位绝对不能因为妇女请产假而为难妇女那么,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
若怀孕期间的员工有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论员工是否怀孕,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反之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向劳动者提供医疗待遇和生育待遇。
2、劳动者因工伤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有关伤残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在哺乳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哺乳期期满时终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员工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是情况而定,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妇女在产假期间严重违反了单位的管理规定,是可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妇女绝对不能以怀孕为由,恶意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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