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与第二审程序的含义
1、司法鉴定
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2、第二审程序
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二、二审司法鉴定能否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
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三、二审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一)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的处理原则。
处理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鉴定申请,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保护当事人申请鉴定的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的鉴定申请,不能动辄予以驳回,应当认真审查,只要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理由正当,且待证事实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将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在案件终审判决之前应当予以充分的重视和考虑。
2、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进行限制性把握。提出鉴定申请是当事人举证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在诉讼程序不同阶段的举证时限内提出,因此对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鉴定申请应当进行限制性把握。
3、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的鉴定申请理由成立、应当进行鉴定的,是在二审程序中直接进行鉴定,还是将案件发回重审由一审程序进行鉴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二审法院决定。
(二)对当事人在二审提出鉴定申请的限制性把握。
对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鉴定申请,除了审查申请鉴定的问题是否符合准予鉴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应从二审程序的角度进行限制性把握。
1、从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诉权方面限制把握。分两种情况:
(1)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一审本诉或反诉请求范围以外的,对当事人的鉴定申请予以驳回,告知其可另行起诉解决;
(2)被上诉人一方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如果该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对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对其更有利,鉴于其并未提出上诉,因而对该鉴定申请予以驳回,但如果该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了对抗上诉人一方的上诉请求的除外。
2、从一审法院适用举证不能规则与履行释明职责的结合方面限制把握。对于一审法院认为争执问题需要通过鉴定解决,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其提出鉴定申请,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申请鉴定,或者虽提出申请但不预交鉴定费或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导致案件的争议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一审法院适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确定由负有实质意义的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如果该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的,经审查只要一审法院已做好了相关释明工作,对当事人的该鉴定申请一般予以驳回。
(三)二审对当事人鉴定申请理由成立的处理。
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的鉴定申请,二审法院认为应当鉴定的,原则上应当发回重审、由一审法院委托鉴定,但特殊情形如当事人双方均同意在二审中作鉴定的除外。理由:鉴定一般是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重要事实,关系到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保护,且还涉及到许多与鉴定相关的基础性证据材料,对重要事实及其证据的认定应当经由两级审理程序,以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在程序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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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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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司法鉴定申请司法鉴定怎么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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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司法鉴定能否申请?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0刑事二审不存在申请司法鉴定问题,如果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决缺少必要的司法鉴定意见,可以在上诉文书中直接指出应当进行鉴定的专门性问题及其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如果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决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存在错误,可以在上诉文书中指出错误之处,并要求二审不采信该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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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司法鉴定是如何做的?如何申请?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对案件中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提出申请是司法鉴定的第一道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司法鉴定提请实行与举证责任相一致原则,凡是有举证责任的诉讼当事人和侦查机关均有司法鉴定提请权。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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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申请没有鉴定机关能做该如何办啊?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31(一)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三)因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 (五)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六)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七)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八)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九)其他违反司法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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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申请书应该多久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