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合同成立具备哪些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9:35:24 242 人看过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既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又须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

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

(一)当事人意思表明须共同,即合意,这是合同建立的底子要件。凡意思表明不共同,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建立。

(二)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发作合意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建立合同。

(三)当事人的意思表明须以缔结合同的为意图。不以缔结合同为意图意思表明,即使达到合意,也不能建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建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别要件,即或依必定方法,或完成标的物的交给。不然,不能建立合同。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停车收费都不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如果停车场明确约定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的过程当中,被损被盗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这样双方就成立了保管合同关系,但生活中大多数的停车场,都并不承担车辆被损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保管合同必备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
    2023-02-28
    60人看过
  • 成立保管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保管合同的义务
    一、成立保管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成立保管合同时要注意下列问题:1.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于保管物交付前,已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保管合同于保管物交付前成立的,保管合同虽未有保管物授受,但仍然成立。2.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3.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二、保管合同的义务保管合同的不同当事人有不同的义务:1.寄存人的义务主要支付保管费的义务以及告知义务。2.保管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亲自保管义务、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当第三人主张权利
    2023-04-23
    407人看过
  • 合同的订立有哪些必备要件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合同成立反映的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结果,尚不涉及法律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因此,它只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即已足够:1、订约人。订约人是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2、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人须就合同条款至少是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才成立。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一、合同要具备哪些条款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023-04-05
    332人看过
  • 合同订立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及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合同订立要具备的条件包括:1.订立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二、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合同订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1.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2.格式合同。3.双方当事来往的信件
    2023-05-06
    323人看过
  • 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一、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具备哪些要件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二人以上所实施的犯罪,并且共同犯罪的主体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主体资格的人。2.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是各个共同犯罪人对该罪都有故意,其次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意思联络,意识到了在协同共同行为。3.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这里所称的共同犯罪行为是广义的,既包括实行行为,也包括组织、教唆、帮助、共谋行为。对于刑法不了解的常人来讲,很容易混淆共同犯罪和从犯的区别。二、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分类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分类有:1.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前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本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后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2.事先(事前)共犯与事中共犯。前者是指事前有同谋的共犯,即共犯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后者即指事前无同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
    2023-04-19
    332人看过
  • 哪些是合同成立的要件
    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成立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
    2023-08-03
    97人看过
  •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要件风险
    一、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二、合同成立的要件风险合同成立的要件风险如下:1.要约风险。(1)要约邀请视为要约。(2)要约内容不确定,意思表示不明确。(3)要约撤回方式不当。(4)要约撤销不能情况的例外2.承诺的法律风险。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但是随着交易的发展,如要求承诺与要约完全一致就显得很呆板,太形式化,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所以我们确认承诺时,只要承诺没有对要约作实质
    2023-05-06
    498人看过
  • 订立施工合同的工程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2023-04-15
    217人看过
  • 订立保险保险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价值;(七)保险金额;(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2023-04-23
    109人看过
  • 成立反担保要具备哪些要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一、如何提出执行担保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偿还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担保方式保证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措施。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
    2023-02-12
    63人看过
  • 合同债务的生成应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债务的生成具体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有合法有效债务的存在;2、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3、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一、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条件想转移债务,需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二、债务人的债务能转移吗债务人的债务能转移。但是转移债务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转让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三、银行债务转让给第三方是否
    2023-06-27
    300人看过
  •  集体合同应当具备哪些要件?
    集体合同是员工和雇主之间的重要文件,其中包括一系列关键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和集体合同期限等。此外,合同还规定了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以及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集体合同需包含哪些方面?集体合同是指由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者雇主代
    2023-10-16
    74人看过
  • 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要具备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人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保险人解除合同应符合:(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
    2023-08-09
    484人看过
  • 合同的订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合同订立主体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一、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该如何撤销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2023-06-24
    11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保管合同有哪些成立要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保管合同成立要件如下: 1、保管人与寄存人适格; 2、就保管事项意思表示真实; 3、寄存人交付保管物给保管人; 4、约定返还保管物事项; 5、约定好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
    • 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1
      定金,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在为了达成某件事情的时候为了保障顺利的进行所支付的担保金额,因此我们在支付之前是需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的,这样才不会出现问题和纠纷。那么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 哪些条件才具备有效成立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7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
    • 合同要约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2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所谓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否则无法承诺。所谓完整,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
    • 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9
      订立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