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认定工伤的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37:42 299 人看过

一、部门认定工伤的标准

部门认定工伤的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二、去申请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赔偿怎么算

工伤认定赔偿是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的,工伤赔偿的标准主要是看伤残等级确定的。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n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n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n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n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n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部门处罚标准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即使员工在工作中有过错,也应按工伤处理。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一
    2023-03-11
    434人看过
  • 了解做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
    做工伤认定一般去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不做工伤认定,可以直接去做鉴定吗不做工伤认定,不得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是在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为工伤职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
    2023-07-08
    192人看过
  • 在哪个部门做工伤认定?工伤应怎样认定
    一、工伤应怎样认定工伤认定,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因工造成的,还是非因工造成的事实。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以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为工伤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对工伤认定的范围,应予注意的是
    2023-03-26
    227人看过
  • 做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工伤应怎样认定
    做工伤认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一、工伤假是否包含正常公休工伤假是否包含正常公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工伤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则包含正常公休;2、工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通常不包含正常的公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
    2023-06-22
    64人看过
  • 脸部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脸部工伤认定标准如下:一、一般伤情1、医疗费:【29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4、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0条】【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7、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8、护理费:【31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二、造成残疾1、生活护理费【32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
    2023-03-03
    425人看过
  • 工伤鉴定行政部门如何认定
    工伤鉴定管理部门在选择时要慎重,确保你选择的机构是合格的。如果您选择的组织没有足够的资格,结果将是无效的,这将影响以后问题的解决。详情如下:1。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这里所说的“合法资质”不仅意味着必须依法设立工伤鉴定机构,但也包括鉴定内容必须在工伤鉴定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因为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比如,精神病鉴定必须选择具有“司法精神病学”资格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将是合法的,并得到法院的认可。如果受害人选择的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格,即使其结论是正确的,由于其不具备法定资格,对方也会以鉴定结论是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为依据,要求重新鉴定。但在这个重新鉴定的时候,很有可能让伤者错过最佳鉴定机会,这对伤者非常不利。因此,确定一个具有合法资格的鉴定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2。选择一个信誉好、公正的工伤鉴定机构品牌效应将在任何领域以及鉴定机
    2023-05-31
    33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要有一定依据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将成为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工伤认定,首先要明确认定主体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很明显,在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的权限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此,从理论到实践都无异议。然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究竟由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认定结论不服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却值得探讨。从现行有关规定看(具体而言,是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函复),在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如双方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分歧,应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
    2023-06-22
    195人看过
  • 仲裁部门能做工伤认定吗
    一、仲裁部门能做工伤认定吗劳动仲裁部门是不可以直接做出工伤认定的,做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当地的社保部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
    2023-06-06
    109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不作为法院可直接认定工伤
    翻斗车司机在工作地点保养车辆时发生事故,仲裁委、法院先后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迟迟不做书面答复,法院最终判决职工构成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事件:工作中发生事故致胸椎骨折柴林是石家庄某路桥公司的职工,2005年5月在某路桥公司井陉某养护工区担任汽车驾驶员。当年6月23日下午,因连续几天大雨不能正常施工,他在施工路段养护区检修汽车。当他试图打开大货车机盖时,因用力过猛扭伤。柴林告诉记者,他当时认为是肌肉拉伤不碍事,可是到了26日,柴林由于疼痛难忍,被急救车送到石家庄市交通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经住院治疗两个月后,柴林出院回家休养,用人单位支付了此笔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至2001年6月,公司一直按照病假给柴林发工资。2001年7月,柴林被调回机关,每月发给全额工资。出院后,柴林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赔偿遭拒后,2001年9月开始,他向劳动部门反映自己的
    2023-06-10
    103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是否会取证
    工伤认定部门是否会取证应结合具体的情况而判断。在工伤认定的过程当中,针对证据不足等情况,可向劳动局申请调查,也可以申请援助等,劳动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有此义务。一、工伤证下来了,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劳动者领取到工伤认定后,要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应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而职工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二、怎样保全劳动诉讼中的证据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
    2023-03-16
    500人看过
  • 什么部门应作出工伤认定
    一、什么部门应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应作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情形有这些:1.在工作时
    2023-09-28
    83人看过
  • 南通工伤认定部门是什么
    先在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再在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有下
    2023-04-18
    38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主管部门是哪个
    一、工伤认定主管部门是哪个工伤认定主管部门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
    2023-11-07
    10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工伤是哪个部门出的
    进行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应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一、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认定时间为60天或者15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多久下来结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三、工伤认定的决定是什么
    2023-06-28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是否有强制性的标准才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这个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比较硬性的规定,一般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时间的合理性来确定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
    • 工伤部门在哪个部门认定了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在工作中没有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类案件,对于劳动关系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企业逃避工伤赔偿义务的借口。那么工伤认定是哪个部门,工伤应如何认定?
    • 工伤认定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及其赔偿部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5晋级原则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
    • 员工工伤认定后归劳动部门赔偿标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
      如果不是工伤死亡,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费用,出于人道主义应该支付慰问补助费。如果是工伤死亡,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
    • 工伤到什么部门认定? 如何标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6
      工伤认定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