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概念与指导机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11:55 341 人看过

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指导机关

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及其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根?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产生原则,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民委员会相关文章
  • 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是什么
    债权人委员会为破产程序中的选任机关,由债权人会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罢免。此外,债权人委员会中还应当有一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为便于决定事项、开展工作,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为奇数,最多不得超过9人。出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企业破产法》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中可以设置债权人委员会,建立了各国破产法中均存在的破产监督人制度。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在破产程序中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保障债权人会议职能的有效执行,并在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对破产程序进行日常必要的监督。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
    2023-06-13
    181人看过
  • 工资指导线概念?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一、取保候审期间在公司的正常上班是怎么上的?公务员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期间上班的,工资待遇不变《公务员法》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第七十五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
    2023-02-22
    326人看过
  • 涉外离婚与分居的概念与区别
    在家庭上,离婚是指配偶依法脱离夫妻关系,分居是指配偶依法分别居住和生活,但在法律上尚未脱离夫妻关系。离婚和分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和两种法律制度。在国际私法上,各国立法一般不分别规定两者的法律适用,而是统一加以规定。一、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吗非法同居是不会一定不构成重婚罪的。1、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2、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民法典》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
    2023-03-05
    202人看过
  • 社区居委会成员如何产生?
    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1、性质不同。居委会是社区,是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而业委会是小区业主自发成立的一个组织,代表业主;2、职能不同。居委会负责管理协调管辖范围内的一些民间琐碎工作,而业主委员会则负责聘请物业,管理小区;3、组织不同。居委会和村委会是居民和村民的一种自治组织,虽然不属于一级政府,但直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有时还充当一定的行政主体身份。业委会也就是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接受并处理业主的反映意见,并代表业主和物业或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
    2023-07-07
    108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怎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应当在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中指定监护人。一、什么是单方面监护人?单方面监护人是指离婚的,单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二、成年了是否还有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监护人。规定为:一、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担任:(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
    2023-04-11
    407人看过
  • 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关系,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是社区管理的有机组成部门,业主委员会是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以房产物业的所有权为基础形成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是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社区居委会,是以居民的居住权为基础形成的居民自治组织,是广义上社区全体居民的利益代言组织,有人把它比喻成是业主的娘家,其实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两个组织都是自治组织,没有法律依据表明前者可以领导后者,二者之间就是一个指导到监督的关系;对于物业公司,可以比喻成是业主请来的小区服务员。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者之间只有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才能获得双赢,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如何处理好三者之间关系,形成合力?首先要重新定位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角色。今后居委会应该作为社区成员的代言人,对社区成员和政府双方负责,从权力的代表者转变为权利的代言人,对社区做出规划,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
    2023-06-08
    42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概念
    一、基本概念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劳动仲裁申请书2、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单等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二、履行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
    2023-04-29
    52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责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其特征有:(1)法定刑;(2)强制性;(3)无偿性。(二)行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征收与公用征收公用征收,它是行政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情况下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权益的一种行政行为。它们同是行政主体征收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强制手段。但两者亦存在着区别:(1)行政征收是无偿的,它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而公益征收则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只有在预先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补偿的前提下才能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实施征收。(2)行政征收是相对固定的、连续的,行政主体一般都是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进行,法律的规定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且只
    2023-06-06
    317人看过
  • 民法中居住权与物权的概念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排他性什么意思物权的排他效力是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和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主要表现一物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同一物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用益物权、同一物上设立两个以上担保物权时依先后顺序确定效力。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民法典,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
    2023-08-17
    145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特殊性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法人与其他法人相比,也具有以下特殊性。1、设立特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是依据法律直接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各行政村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是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2、变更和终止特殊。除非村乡合并或者居民社区的区划发生变化,否则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终止。3、行使职能特殊。如前所述,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主要从事公益事业和提供公共服务,这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职能有较大的不同。4、组织机构特殊。村民委员会一般由村主任等村干部组成,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居委会主等干部组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些成员都是经过公开选举产生。5、责任承担上特殊。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账目应
    2023-02-27
    86人看过
  •  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相关概念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对其国内居民所得到的全球收入所拥有的征税权。居民的认定标准包括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居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对其国内居民所得到的全球收入所拥有的征税权。居民的认定标准:自然人主要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居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 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居民税收管辖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国家对于居民个人所得的税收征收权。而居民身份关系则是指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身份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税收的征收和居民身份关系息息相关。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身份关系可能会发生冲突。例如,在一些情况
    2023-08-28
    66人看过
  • 社会再分配的概念与范围
    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是指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社会统筹是什么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该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基本养老保险是
    2023-07-18
    62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概念
    中国人民银行
    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区分,按照通说与司法考试的观点,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部分,一般表现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办公机构和办事机构,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除非获得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特别授权,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然只能以其所带代表的机关名义进行行政行为。而行政机关是一定行政机构的整体,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独立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按照管辖范围,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又可分为若干层次。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指导所属各部门、下级国家
    2023-06-06
    232人看过
  •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概念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2、被委托人(在民法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1)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报酬的,但依据习惯或者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应该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然有支付给受托人报酬的义务。(2)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但在委托事务未全部完毕之前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也很多,提前终止委托人是否还要给付报酬呢,各国的民法典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台湾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委任关系因非可归责于受任人之事由,于事务处理未完毕
    2023-07-12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 更多>

    #居民委员会
    相关咨询
    • 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指导机关 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及其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
    • 关于伪造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
      伪造社区居委会公章属于犯罪行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社区居委会属于人民团体,所以伪造社区居委会公章会构成犯罪。
    •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委员会应怎样选举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由居住区所有有权选举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的选举代表选举产生。由居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
    • 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职能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01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分居与离婚的概念和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在家庭上,离婚是指配偶依法脱离夫妻关系,分居是指配偶依法分别居住和生活,但在法律上尚未脱离夫妻关系。 2、离婚和分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和两种法律制度。 3、在国际私法上,各国立法一般不分别规定两者的法律适用,而是统一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