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25:49 485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程序

在我国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构成行政违法的案件,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不一样: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先撤销案件,然后将行政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3、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二、刑事转行政处罚案底是否能消除

刑事转行政处罚案底不能消除,如果是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同时,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记录是终生无法删除的。但行政处罚的记录只有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三、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的关系有哪些

首先是移送关系。其次是先后关系。最后是排斥关系。在某一些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有可能存在冲突的,我们认为不能同时进行,案件里的当事人也不可以同时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怎样区别刑事案件和刑事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行为人涉嫌侵犯《刑法》中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被有关机关指控的案件,主要是由作案时间、空间、案件相关人、相关行为等构成。行政案件是指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争议,须经行政部门,如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案件。从概念上,可以看出两者的主要区别。两者所涉及的客体不同,刑事案件针对的是《刑法》中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行政案件针对的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两者的处罚方式不同。一、报警后事情解决了要撤销吗是否撤销要看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在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双方解决后,可以申请把案子撤销。在刑事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也可以申请撤销立案。但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决定。二、泄露个人信息罪犯罪客体(1)犯罪客
    2023-03-11
    4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辨认程序,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认定程序: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规则的有关规定,认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在各管辖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需要认定嫌疑人的,应分别由事务部门的负责人或检察长认可。2、识别应由调查人员主持。在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中,主持鉴定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识别之前,必须向识别人详细询问识别对象的具体特征。特别是,为了不让识别人看到识别对象,必须通知识别人有意识地进行虚假识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多个识别人识别同一识别对象时,应单独识别为单位识别人。必要时,可以有证人。4、识别时,识别对象应混合在其他人或物品中,不得给识别人任何暗示。公安机关调查的事件,在认定嫌疑犯时,认定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的认定照片时,认定的照片不得少于10张。人民检察院自我调查的事件,在定嫌疑犯时,认定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的照片认定时,认定的照片不得少于5张认定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张。5、公安机关调查的
    2023-08-16
    379人看过
  • 治安案件转刑事程序规定
    具体的流程是,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转为刑事案件。一、刑事案件公安局撤案流程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但需要行政处理的,要移送至有关部门;若认为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不认为是犯罪的时候,在刑事和解后,由公安机关报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当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可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直接纠正。二、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法律条文转。立案后转,在办理过程中,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
    2023-03-17
    470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还能够行政处罚吗,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
    一、刑事立案后还能够行政处罚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不能按治案案件处理,所以刑事立案后,不能够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
    2023-06-16
    8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期限,刑事案件一审程序
    一、刑事案件一审期限刑事案件一审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刑事案件一审程序刑事案件一审程序是:1.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2.决定开庭审判;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5.开庭审理;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7.宣告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
    2023-06-27
    338人看过
  • 行政案件立案程序怎么进行
    一、行政案件立案程序行政案件立案登记流程参照民事案件立案登记流程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在审核中重点把握下列问题:(一)审核行政起诉状行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起诉状应当记明行政机关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状应当记明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内容和范围;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方式、经过和后果,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二)审核起诉证据除审核原、被告的基本身份材料和与起诉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关于受案范围和管辖的规定对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进行审核,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起诉期限进行审核。(三)审核受理1、经审核,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2、经审核,当场
    2023-06-20
    77人看过
  • 案件移转程序
    刑事诉讼法
    1、在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3、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4、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在接受被收购企业时,收购企业要严格按照收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由于股
    2023-07-16
    230人看过
  • 执行案件回转适用刑事案件吗
    执行案件回转只适用民事案件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因原执行根据因确有错误而被依法撤销,而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将已被执行的财产交还给原被执行人,恢复到原执行程序开始前状况的一种制度。条件: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被制作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先执行后,依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
    2023-06-13
    325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行政审查程序
    在立案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案件受理只进行正式审查。立案登记制度的本质在于将案件受理改为立案,法院不需要也不允许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与旧《行政诉讼法》仅用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两条法条对立案审查的规定相比,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用第四条法条详细规定了符合立案条件和立案庭登记后的具体形式审查方法,并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了立案登记制度的顺利进行,清理了公民立案的门槛。法院立案庭或者建设后的行政诉讼中心在审查起诉状时,只需要审查形式上是否有明确的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不需要审查是否有真实的利害关系原告、被告是否合适、证据是否充分,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就要接受案件。当然,在正式审查中,应赋予立案机构审查重复起诉的权利,避免重复起诉和多头起诉,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滥诉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案件办理期限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
    2023-08-05
    227人看过
  • 吸毒案件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1、在我国,自主的吸毒行为不是犯罪,所以对于行为人自我决定的吸毒行为不存在刑事处罚,也就不存在量刑的问题。但是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仍旧会有一定的行政处罚。2、对于吸毒行为,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国家为了教育、挽救吸毒人员,还制定了多个层次的戒毒措施。对于吸毒人员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以及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吸毒成瘾严重的吸毒人员,可以被强制进入戒毒场所进行戒毒,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处罚。3、虽然自主吸毒行为不受刑事处罚,但是非自主决定的吸毒行为,是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例如欺骗、引诱、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构成欺骗、引诱他人吸毒罪和强迫他人吸毒罪。吸毒拘留是刑事还是行政吸毒拘留是行政。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2023-07-14
    323人看过
  • 民事、行政二审案件办理程序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应在上诉期限内,将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在递交上诉状的同时领取《上诉状收据》和《预交诉讼费通知单》,于次日起七日内,到农业银行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上诉。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后,原上诉人再行上诉的,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预交上诉费期限内申请缓、减、免交上诉费的,上诉人应将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递交一审法院案件原承办人或书记员,以便一审法院移交。当事人逾期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一、立案手续都需要哪些资料?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立案所需材料:1、起诉书2、原告身份材料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材料5、被告身份材料6、证据7、其他备注:1、起诉书与证据份数为被告数加1份,原告身份材料需
    2023-03-25
    26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怎样的,最新刑事案件立案流程
    一、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怎样的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事实审查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3、对立案材料
    2023-04-04
    2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有什么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民事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行政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刑事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3、刑事主要解决定罪与量刑的问题。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行
    2023-03-08
    24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以转刑事案件吗
    一、行政案件会转刑事案件吗?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其具体内容为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二、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有什么区别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比如因拆迁,城管执法等侵犯
    2023-03-20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犯罪立案有哪些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5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财物被盗,不论多少,都应该到公安部门去报案。至于警方是按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立案,由警方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各省市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同,请查询犯罪发生地的
    • 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行政机关还能受理刑事案件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0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不能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从形式上看,犯罪有三个特点:(1)刑事违法性;(2)社会危害性;(3)依法应当受到处罚。本质上,犯罪是客观违法和主观责任的统一,构成犯罪要求主客观一致。当社会危害较大,在刑法中被认为是犯罪时,行政案件将转
    • 民事、行政案件二审案件审理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应在上诉期限内,将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在递交上诉状的同时领取《上诉状收据》和《预交诉讼费通知单》,于次日起七日内,到农业银行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上诉。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后,原上诉人再行上诉的,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预交上诉费期限内申请缓、减、免交上诉费的,上
    • 治安案件转刑事案件流程: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不能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如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则不能再转为治安处罚。但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转为治安处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将刑事处罚转事案件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起诉,直接通知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只
    • 关于行政案件的撤案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4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