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最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8:31:15 406 人看过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最新规定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最新规定即《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有如下内容: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需要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

2.工程价格: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

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先保全先受偿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先保全先受偿最新规定有哪些先保全的人优先受偿于法无据。法律对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1、船舶优先权。2、民用航空器优先权。3、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优先权。4、担保物权。二、财产保全的方式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
    2023-06-06
    312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权法律规定的演变过程
    工程款优先权的法律规定:1、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2、发包人逾期不付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建设项目价格优先受偿项目折价或拍卖价格;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4、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孰先孰后哪个优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
    2023-07-07
    457人看过
  •  能否在工程款合同中约定优先受偿?
    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基本目的和重要性,即保护农民工的生存权。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可能会导致拖欠工人工资和农民工生活困难,进而引发不稳定事件。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建设单位都应维护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在任何情况下,建设单位都不得放弃其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创立目的不仅是保护施工企业的权益,还是解决工程建设中拖欠的工程费用问题,有效保障人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存权,因此其基本目的是保护农民工的生存权,生存权优先于其他所有经营权。但是,如果承包人允许放弃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格将成为普通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建筑工程本身已经设置抵押,而承包方无法支付工程欠款,承包方往往因无力支付而拖欠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可能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从而导致一些集体上门,集体讨债甚至引发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在开发人员仍处于优势地位的建筑市场,开发
    2023-11-19
    84人看过
  • 程价款中优先受偿权法律问答
    1、施工企业主张优先受偿权,应履行哪些程序?(1)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时,履行催告义务;(2)催告时,必须给予合理的期间,该期间一般以56天为宜;(3)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承包人可以协商将建设工程折价或向法院申请拍卖;(4)申请拍卖时,必须明确优先受偿的请求;(5)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六个月内行使;(6)主张优先受偿权既可以在审理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7)即使建设工程被司法查封、冻结,承包人仍然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2、分包工程承包人能否主张优先受偿权?(1)优先权的主体应是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人、直接与发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以及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发包人共同签订合同的分包人;(2)单独与总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人、转包人、再分包人以及勘察人、设计人等不享有优先受偿权。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管辖为仲裁,仲裁机构能否直接裁决优先受偿权
    2023-02-23
    419人看过
  • 刑事赔偿多人起诉,最新规定受害者优先权如何保障?
    一般没有,按债权额的比例、债权额不同,分配有所差别,人身大于财产。刑事案件中的赔偿问题,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原则和法律均适用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需要依照民事法律确定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刑事赔偿没有需要先复议才能诉讼的这个前置程序,可以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2023-07-03
    72人看过
  • 申请工程款优先受偿有时效吗
    一、申请工程款优先受偿有时效吗申请工程款优先受偿有时效。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是6个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该权利行使期限是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三、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
    2023-04-14
    141人看过
  • 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
    一、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样理解,有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也符合立法本意。但是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就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相应地,其也不能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二、什么是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三、优先受偿权的分类优先权分为物权的优先权(如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债权优先权(如台湾及大陆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权)物权与债权两种性质的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如何界定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及优先受偿权的内容
    一、如何界定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优先受偿权范围的界定如下: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属于优先受偿范围。2.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3.承包人、实际施工人请求确认对建设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不予支持。4.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在开发商无法偿还借款时,贷款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二、优先受偿权的内容优先受偿权的内容如下:1.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条件。(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2)须有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不履行的事实。2.实现方法。(1)协议方式。当事人可以协议折价、拍卖、变卖;但
    2023-05-06
    115人看过
  • 在破产程序中工资、税款债权谁优先受偿
    [案情]2003年7月,常熟辛峰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厂)被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经过全面的清产核资,经审核确认,酒厂的债务有三块组成:欠职工工资、欠缴税金和普通债务。[分歧]由于酒厂的可分配资产中有一部分是无法变现的实物,实物分配给谁成了一道实务操作上的难题。工资债权和税款债权都是优先债权,如何以有限的货币资产在享有优先顺序的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呢?清算组内部对破产分配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工资债权已经优先于税款,若再对工资债权加以特别保护,把有限的货币资金分配给工资债权,有违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因此对工资债权应当采用实物方式分配;另一种意见认为,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不仅指分配顺序上的优先,还包括分配方式上的优先。这是破产立法的旨意所在。因此,应当特别保护工资债权,优先用货币资金偿付。[评析]酒厂破产还债一案中,其资产、负债情况比较明晰,难点在于当清算财产分成了货币资产和实
    2023-04-24
    3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款执行中的优先受偿权及限制
    建设工程款执行中的优先受偿权及限制:承包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一、工程未竣工验收工程款怎么结算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由此可见,承包人行驶优先受偿权时,并没有受到已完成建筑工程的是否已验收的影响,只由在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是在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款的。二、工程款拖欠应如何解决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采取诉
    2023-06-24
    446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包含了利息成本?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包括利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范围有法律的明确界定,根据国务院相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承包人对超过期限而未得到支付的相应建设工程价款衍生的部分项目的优先权不予支持,包括利息在内,还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结算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数份合同均无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1、当事人对工
    2023-06-30
    482人看过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6个月排斥期是什么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6个月排斥期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6个月除斥期间就是权利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等情形,超过6个月不行使该权利的,该权利自然消灭。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第一,实际施工人履行了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且已完工程的质量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第二,是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人或转包人存在不主张或者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对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权益造成损害。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方式实际施工人以诉讼方式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的案件大量存在,通常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在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实际施工人在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同时,一并提
    2023-06-07
    458人看过
  • 装修工程甲方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装饰装修的工程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种是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限于竣工后6个月内;另一种是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限于约定竣工之日后的6个月内。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在工程竣验收时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完成工程价款及其拖欠款的结算,不完成结算也就意味着未来6个月内无法行使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关键之二是承包人必须要求以该建设工程中尚未出售、并且没有债务负担的建筑物部分为拖欠的工程价款设定一个抵押物,以便于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有物的保障。关键之三是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工程拖欠
    2023-07-28
    249人看过
  • 工程未验收可以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吗
    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由此可见,承包人行驶优先受偿权时,并没有受到已完成建筑工程的是否已验收的影响,只由在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是在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款的,才涉及到这类问题。但在实践中,已完成建筑工程未验收有不同的情况,在面对这些不同情况时,承包人都可以主张优先受偿工程价款:1、建筑工程已竣工,承包人提交了验收资料,但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其又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发包人故意不验收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行驶优
    2023-06-15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最新的优先受偿权顺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4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权抵押权谁最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在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中,一般工程款优先权在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
    • 如何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怎么实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较为突出,且很多承包人即使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并且胜诉后,也会由于案涉工程存在太多债务而无法得到全部清偿,其实我国法律赋予了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那么如何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怎么实现?
    • 买受人名下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6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一般不能对抗买受人。 一、承包人可以请求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但房屋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二、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三、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 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中规定的“自受偿权”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8
      建设工程优先权在开除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建筑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从建筑工程竣工之日或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工程费用有限的偿还权是指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价格有优先偿还该工程的折扣和拍卖的价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