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祥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盐务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案,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典型的行政纠纷案件。该案的依法审结,不仅对于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在行政执法中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正确认定,更为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尤其注意参照世贸规则,正确审理案件提供了范例。基本案情**丰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央子镇第一盐场、安徽省定远县盐矿调入工业盐302吨,于2001年5月16日到达上海铁路局金山卫西站。上海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盐务局)认定**公司在不具备经营工业盐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外省市调入工业盐至本市,违反了《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遂于2001年5月21日对**公司作出盐业违法物品扣押强制措施。**公司不服,向上海市商业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于2001年8月2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盐务局的扣押行为。**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裁判结果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公开审理,认为盐务局适用《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盐业行政执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属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符合规定,遂判决维持盐务局于2001年5月21日作出的(沪)盐政(2001)第9号盐业违法物品扣押强制措施。**公司不服第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审理认为,盐务局对工业盐不具有封存、扣押的执法主体资格,且未能提供**公司有违反相关食盐管理的规定的事实证据,故其作出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遂判决撤销第一审判决;撤销盐务局于2001年5月21日作出的(沪)盐政(2001)第9号盐业违法物品扣押强制措施。评析第一审、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对于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认定、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法律认定问题分歧较大,认识不一,并因此作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判决。关于**公司经营工业盐的经营权限问题。**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括了经营工业盐的业务,属于地方一级盐业公司,根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公司有权经营工业盐。关于盐务局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依据《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商业委员会,而非盐务局。盐务局只能负责管理食盐专营工作,并无职权对工业盐的经营进行查处。关于未经公布的政府机关的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根据世贸规则,未经公布的政府机关的文件,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盐务局将未经对外公布的文件(国家轻工业局盐业管理办公室盐政?2000?109号《关于对上海市盐务管理局〈关于请求解释“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的请示〉函复函》)作为执法依据,而且该文件的发文主体国家轻工业局盐业管理办公室无权对《盐业管理条例》作出解释,属于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第二审法院通过对如上三个问题的正确认定,依法撤销了盐务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盐务市场的稳定,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对于各行政机关尤其是盐务行政管理部门今后加强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该案的依法公正审理,还昭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惟有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具备驾驭复杂案件的能力,也才能让所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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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东诉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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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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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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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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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公安局先行登记保存是否是强制措施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7先登记保存是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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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交警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法合法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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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与行政强制措施有何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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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私局没收的行政强制措施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9每个口岸移交到缉私的标准不同。以南方走私案高发区来说,除非是涉及到敏感、大宗商品,一般是不交到缉私的;而北方,一些是以3万或5万为标准,货值超过定额就会交到缉私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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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产生,有什么行政强制措施方式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 (1)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 (2)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