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7:42:56 473 人看过

1、从犯罪嫌疑人与被侵害单位、被害人的工作性质、政治态度、经济状况、社会交往以及生活作风等,找出侵害行为的因果关系。

如某女青年被杀,经了解生活作风不好,且未婚先孕,又无被抢劫和私仇报复迹象,一般可判定为奸情杀人。

2、从作案的中心目标、目的物及产生的后果来判断。

凡是作案人的中心目标、目的物比较明确,后果明显的,可由此判定犯罪的目的。然后再推测其为什么要达到这种目的。比如,在盗枪案件中,作案人盗枪不盗子弹,并把枪扔到水井里,可判定为制造事故报复。假如既盗枪,又盗大量子弹及备用弹匣,则可判断盗枪是为了使用或进行新的犯罪。如果有两种以上的目的物,就要分清主次,如,在杀人案件中,被害人的伤痕惨不忍睹,并伴有搜劫钱财的情况,就要判明是抢劫引起的杀人,还是以抢劫掩盖仇杀。

3、从作案手法和作案人在现场上的活动过程去判断。

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在许多情况下能从作案手法和作案人在现场的活动过程表现出来,如,伪造现场的手法,可以分析出作案人监守自盗转移侦查视线的动机目的。在杀人案件中,通过研究作案人在现场的活动过程,可以判断出哪是为抢劫杀人,哪是为强奸杀人,哪是为私仇杀人。

有些案件由于现场勘验和调查访问所获得的材料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对犯罪动机目的判断往往只能提出一种或几种推测,还有待于在侦查过程中,结合其他方面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公安机关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

通过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作案工具;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特殊技能;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知情。知情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了解和知道现场、侵害对象等情况;反常。反常是指作案人作案前后违反常规的表现或状况。

此外,有些案件经过现场勘查或运用其它侦查措施之后,推断出作案人具有的心理特征、嗜好怪癖、交往关系、需求特征等,也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条件。总之,某人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将其确定为嫌疑人。当然,有的嫌疑人可能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多个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独立教唆犯的教唆行为与相关犯罪有哪些关系
    1、独立教唆犯的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所谓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行为人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二者极易混淆,在解决独立教唆犯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关系上,我们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就是二者之间的竞合问题。实践中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以传授犯罪方法的方式教唆他人犯罪,二是既教唆他人犯罪又传授犯罪方法。对于前者,以传授犯罪方法的方式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属于一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对此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以重罪名论处,即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例如,甲、乙二人是邻居,因小事发生口角,甲一直怀恨在心,盘算着如何报复,后来甲盯上了乙刚满月的儿子,准备找人把他偷来卖掉。于是,一日,甲将自己游手好闲的同乡丙叫到自己的家中,对丙说:“你去把我家隔壁,趁甲的儿子熟睡的时候把甲的儿子偷偷抱来交给我,只要小孩不哭就没事,剩下的你就不用管了,我不会把你说出来的,而且事成后我不会亏待你的。”丙当场表示
    2023-05-04
    148人看过
  •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1、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如下:(1)联系。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2)区别: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2023-08-09
    362人看过
  •  犯罪与著作权侵犯的关系
    侵犯著作权罪涉及的对象包括国家版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相关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侵犯著作权罪所涉及的对象包括国家版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相关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侵犯著作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罪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或者出版、制作、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其制品,侵犯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2. 侵犯对
    2023-08-27
    192人看过
  • 名誉权犯罪与刑事犯罪的关系
    侵害名誉权严重的,可能涉及诽谤罪和侮辱罪。1、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名誉权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3、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4、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5、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6、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
    2023-07-09
    208人看过
  •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关系
    在1981年人大常委会颁行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设立传授犯罪方法罪之前,司法实践中对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构成犯罪时,是按教唆犯罪处理的。原因即在于两者具有较多的共同之处。但是,在传授犯罪方法行为被规定为一个独立罪名之后,就应当明确将其与教唆犯罪区分开来。两者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第一,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其罪名和法定刑并不依传授的是何种犯罪的方法而改变;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的罪名,也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其罪名和法定刑依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罪名和法定刑而确定。第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自己固定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教唆犯罪并无固定的客体,其实际侵犯的直接客体应依照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而确定。第三,传授犯罪方法罪中的对象并不要求必须是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教唆犯罪中的对象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不构成共
    2023-08-12
    288人看过
  • 犯罪集团与普通共同犯罪的关系
    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但与普通共同犯罪相比较,二者之间仍有所不同,区别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组成人员在量的规定上不同。犯罪集团的组成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而普通共同犯罪则限定在二人以上。与普通共同犯罪相比,犯罪集团一般规模更大、人数更多。其二,在是否具有组织性和组织性程度上不同,犯罪集团是有较强的组织性,一般有明确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人员组成比较固定且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和等级划分。而普通共同犯罪中有些只是数人临时纠合在一起实施某种犯罪,成员间不具有组织性,有的虽有一定的组织性但其程度远比犯罪集团的组织性程度要低。其三,在是否具有稳固性上不同,犯罪集团具有相当的稳固性。其组织机构和活动计划都是出于长远的考虑,准备长期存在,而不是为了实施一次犯罪而临时结伙。而普通共同犯罪不具有这种稳固性,行为往往是临时纠集在一起实施完某种共同犯罪后,其组织或联合体便很快
    2023-08-16
    109人看过
  • 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的不同点是什么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形成的时间不同,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性质也不同,犯罪动机产生在前,犯罪目的产生在后,犯罪动机是产生犯罪目的的原因。动机产生于人对某方面的需要,动机就是人意识到某种需要,而犯罪目的则是在对犯罪行为的性质有明确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对于二者的甄别和鉴定,也可以以其带来的后果进行判断,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或者不同的犯罪的目的。犯罪主观方面的目的动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即某人对某种危害结果所持的希望、追求的心理。犯罪目的对犯罪目标的直接指向性,说明了具有犯罪目的的罪过必须具有直接追求性。很明显,间接故意只具有伴随性,犯罪过失对危害结果具有否定性,都不可能具有犯罪目的,只有直接故意,才能具有犯罪目的。犯罪动机,是刺激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在冲动或者内心起因,目的则是行为人在一定的动机推
    2023-07-01
    363人看过
  •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一、“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概念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既有区别,又密切联系,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二、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1.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特征。犯罪心理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以言语和动作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犯罪行为则总是犯罪心理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2.相罪心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依存性,在犯罪人犯罪行为发生前,犯罪心理就已独立存在;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心理也
    2023-04-13
    444人看过
  • 犯罪年龄与强奸罪的关系
    构成的强奸罪的年龄是年满十四周岁。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此时妇女的年龄与前者年龄一样,均年满十四周岁。强奸的情形一般都是指男子在女子不同意的情形下实施的性行为,此时男子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若是实施此行为的男子还未满十四周岁,最多会被管教,而不会被判处承担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强奸罪犯罪构成(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2023-07-04
    492人看过
  •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关系
    犯意表示,理论上较为一致地看法,认为它是指某种犯罪的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现出来。其中意思指一种想法或者愿望。犯意即犯罪的意思就是说犯罪行为人对于犯罪的想法或者愿望,代表着一种犯罪的趋势或者倾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念头。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强调一下意志的内涵,意志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立志、观点、信念,自觉地确立目的并使用各种方法,采取行为的心理活动。以意思与意志相比较可以看出,犯意尚未发展到非实施犯罪不可的坚定程度与形成犯罪意志的决意有所区别。综上所述,我们很容易就得出犯意表示就是犯罪意思的流露,尚未发展到以危害行为去实施某种犯罪的地步。它可以凭借口头(指通过言语将内心的犯罪表达出来),通过书面文字方式(指用文学或图画等表达犯罪的意图),以及象征性的行为方式(指能达到犯罪意思的身体举动来表示犯罪意图,如眼神、表情或手势等)。这几种形式无论是其具体表现方式如何,都必须具有被人感知的属性。否则,仅存在
    2023-04-25
    473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不构成共同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须综合情节与客观构成、主观构成、主体条件与主观条件来确定,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百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
    2023-07-04
    155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有什么区别
    一、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有什么区别1、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区别具体情况如下:(1)从顺序上看,犯罪动机产生在前,犯罪目的产生在后;(2)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相同,犯罪动机则可以各种各样;(3)犯罪目的既可以影响量刑,还可以影响定罪,犯罪动机主要影响量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2024-01-23
    88人看过
  • 洗钱罪与犯罪所得的关系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一个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单一式选择性罪名,行为方式不存在选择性,犯罪对象存在选择性,只存在犯罪对象之间的选择,掩饰与隐瞒之间不存在选择关系。犯罪所得收益应当理解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产生的超过犯罪所得的利润。犯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该怎么处罚?行为人犯了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院可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构成本罪的,法院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个人犯本罪的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2023-07-07
    282人看过
  •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有哪些
    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有以下几种:1、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2、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3、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4、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如何预防青少年吸毒青少年走上吸毒的道路,自己的原因占了很大的部分,所以在预防吸毒的时候,青少年本身更要积极主动地远离毒品,珍爱自身。通过对原因的分析,可总结一下几点对策:1、认真接受关于预防吸毒的教育:有非常多的案例都是青少年在初次接触毒品的时候并不知道毒品为何物,不但没有远离,而是对它充满好奇。就在好奇的推动下开始吸毒,从此走上了不归路了。因此当社会上、学校、或者是自己的父母上自己介绍关于毒品的知识时,一定要认真接受。甚至可以自己主动地通过上网、翻阅书籍等方式了解毒品的知识。总之,一定要充分了解毒品的特性以及危害,这样才能让自己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毒品!2、形成独立的
    2023-03-06
    11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与犯罪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所谓犯罪动机就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形成动机的条件有二:一是内在条件,即需要、欲望;二是外在条件,即诱因、刺激。因此,动机的概念可以概括为:动机是指推动人行动的内在力量,它是引起和维持个体行为、并将此行为导向某一目标的愿望和意念。一般说来,犯罪动机可能出现以下几种不同的结局:⑴依照既定的犯罪动机,实施犯罪,顺利达到犯罪目的。
    • 抢劫机动车犯罪公安机关犯法的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4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
    • 犯罪嫌疑人中毒品再犯与累犯的关系是哪些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毒品再犯”和“累犯”都是法律术语,主要区别是 毒品再犯是指“毒品犯罪受到处罚后再次涉嫌毒品犯罪”只要再犯就一律加重处罚,其特指毒品类犯罪 “累犯”是指受过处罚后5年内再涉嫌刑事犯罪,可以是原来的罪名也可以是新的罪名,强调一个时间,一个再犯可以是其他罪名
    • 怎么区别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8
      (1)从顺序上看,犯罪动机产生在前,犯罪目的产生在后。(2)从内容、性质、作用上看,犯罪动机表明行为人的犯罪起因,比较抽象,对犯罪行为起推动作用;犯罪目的表明行为人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比较具体,对犯罪行为起指引方向的作用。(3)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相同,犯罪动机则可以各种各样;不同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各不相同,犯罪动机可能相同。(4)犯罪目的既可以影响量刑,还可以影响定罪;犯罪动机主要影响量刑。
    • 自然犯罪与法定犯罪的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自然犯罪是与法定犯、行政犯相对应的概念,一般指违背人类的正常伦理道德观念的犯罪,如杀人、强奸、抢劫等。当然随着观念的变迁,自然犯与法定犯之间也没有绝对的界分,法定犯也会慢慢演变为自然犯。这个概念是犯罪学上的概念,在刑法学上没有规范上的意义。